徒12。學習《使徒行傳》1章1-5節的具體筆記 2026·10·27·(#2314/986)

 今天接續昨日所學習的話題:【在教會裡因教會生活、聽道和弟兄相愛而靠主喜樂(《歷代誌上》16:27,《羅馬書》15:13,《哥林多後書》13:11,《腓立比書》1:25,《腓立比書》4:4);因受苦喜樂(《詩篇》90:15,《哥林多後書》12:10,《雅​​各書》1:2,《彼得前書》1:6);因重生、復活、永生和盼望喜樂(《約翰福音》16:22,《約翰福音》20:20,);因全家信主喜樂(《使徒行傳》16:34,《腓立比書》4:10)。】

2、憑證

復活不是一個神話,不是一個虛構,而是一個歷史事實。基督教的信仰是講證據的信仰,其中,復活鐵證如山,不只物證,而且有人證。 ἐν πολλοῖς τεκμηρίοις δι᾽ ἡμερῶν τεσσαράκοντα ὀπτανόμενος αὐτος,用許多天見之久,歷史上曾經不斷討論過這個主題:只有基督教的信仰可列入呈堂證供。福音書不僅詳細記述了基督的死,也記述了基督的復活和見證人。最重要的證據是,基督復活之後自己親自向人顯現。這裡首先提到很多(πολύς)證據,這已經告訴我們,這不是單一事件,不是偶然的幻象,而是眾多證據指向的一個基本事實。 τεκμήριον,這個字不只指法律上的證據,也顯示這些證據是真實可信的,強而有力的。雖然在《新約·聖經》中,這個字只出現一次;但柏拉圖和亞里斯多德都用這個字來說明在力量和邏輯上的證據,與軟弱無力的論證形成對比。不僅如此,這個字也強調證據是淺顯易懂、簡潔扼要的。復活是婦孺皆知的簡單事實,而不是高深奧妙的論題。所有人都盼望復活,所有人都思想過復活。上帝在耶穌基督裡,賜給我們一個人人看得見又能明白的證據。這些證據在《路加福音》24:31、39、43節表現得更為具體。不過有人統計為8次:《馬太福音》28:1-9,《路加福音》24:15,《路加福音》24:34;《路加福音》24:36,《約翰福音》20:19;《約翰福音》20:26;《約翰福音》21:4;《哥林多前書》15:7,《路加福音》24:50(Bishop Pearce)。

其次,這裡特別強調了耶穌復活向門徒顯現的時間,共40天。一次性或短期的見證是不夠的,40這個數字在《聖經》中常常代表苦難和完全。舊約共出現過7次的40天(釋經最多的應用是以經解經,切忌二次或N次引申)。第一、《創世記》7:4,「因為再過七天,我要降雨在地上四十晝夜,把我所造的各種活物,都從地上除滅」;《創世記》7:17 ,「洪水氾濫在地上四十天,水往上長,把方舟從地上漂起」(洪水共150天);(水勢漸退眾山顯露出來之後)《創世記》8:6-7,「過了四十天,挪亞開了方舟的窗戶,放出一隻烏鴉去。那烏鴉飛來飛去,直到地上的水都乾了」。 耶穌40天顯現,宣告是同樣的信心,滅絕罪人的大洪水一去不復返了;在基督的死而復活裡面,上帝的憤怒已經過去,與人和好。以色列人可以下海走乾地了。第二、《創世記》50:3,「薰屍的常例是四十天。那四十天滿了,埃及人為他哀哭了七十天」。在基督裡死亡被勝過,眼淚被擦乾。眾人在基督裡都復活。第三、《出埃及記》24:18,「摩西進入雲中上山,在山上四十晝夜」;《出埃及記》34:28,「摩西在耶和華那裡四十晝夜,也不吃飯也不喝水。耶和華將這約的話,就是十誡,寫在兩塊版上」(參考《申命記》9:9-11,18-25,;10:10)。福音的預工是律法,律法本是使人知罪,讓人知道罪的工價就是死和滅絕,帶領我們認罪悔改,歸入基督。第四、《民數記》13:25,「過了四十天,他們窺探那地才回來」;《民數記》14:34,「按你們窺探那地的四十日,一年頂一日,你們要擔當罪孽四十年,就知道我與你們疏遠了」。在基督的復活裡,我們將進入應許之地,進入神的國;而拒絕基督的,將被天國拒絕。第五、《撒母耳記上》17:16,「那非利士人早晚都出來站著,如此四十日」。這非利士人就是「巨人歌利亞」。在基督徒的重生和復活中常常遭遇巨人的攻擊。他說基督豈是真復活了嗎?他控告說你豈是真的重生了嗎?你要用四十天的時間面對外邦人歌利亞。第六、《列王記上》19:8,「他就起來吃了喝了,仗著這飲食的力,走了四十晝夜,到了神的山,就是何烈山」你會軟弱,特別是面對假教會假先知掌權者和婦人耶洗別的時候,可能落荒而逃;但靠著神供應的飲食,你可以反敗為勝。第七、《約拿書》3:4,「約拿進城走了一日,宣告說,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拒絕基督復活福音的人,像尼尼微城一樣,將落入最後的審判。

到了新約,前後有兩個四十天。首先是《馬可福音》1:13,「他在曠野四十天受撒但的試探。並與獸同在一處。且有天使來服事他」。後面就是《使徒行傳》記載的這40天。 40天再加10天就是五旬節,就是收割的日子了。無論如何,基督用足夠的時間來證明自己的復活,為要造就使徒的信心。

第三、這證據是為了讓使徒們看見。首先要明白動詞ὀπτάνομαι的用法(Middle or Passive Deponent),意思是“神主動讓他們看見”,“神主動被他們看見”。復活不是人自己推理和默想的結果,也不是科學發現,而是神的啟示。那麼,這裡的他們是誰呢?這是保羅的見證:「3 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4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5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6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人現在看,其中一大到今後就已經給雅各看了。 8末了也顯給我看。保羅這裡提到的見證人,可以分為幾類。首先是眾使徒(其中彼得至少可能有三次看見);其次是500多位門徒;再一次是耶穌自己的兄弟或家人;最後是顯給保羅看。基督的復活為教會奠定了根基,而且使這些懷疑和軟弱的使徒變成大丈夫和英雄(如彼得),使本來厭棄他的家人成為殉道者(如雅各),使本來逼迫教會的狂士變成基督的奴僕(如保羅)。若沒有復活,就沒有使徒的更新,也沒有他們出去傳道的動力和整個世界為之變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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