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594。學習《歷代誌下》24:1-27的具體筆記 2026·7·27·(#894)
今天接續昨日所學習的神的話語:【1拿着七碗的七位天使中,有一位前来对我说,你到这里来,我将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所要受的刑罚指给你看。2地上的君王与她行淫。住在地上的人喝醉了她淫乱的酒。3我被圣灵感动,天使带我到旷野去。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那兽有七头十角,遍体有亵渎的名号。4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用金子宝石珍珠为妆饰。手拿金杯,杯中盛满了可憎之物,就是她淫乱的污秽。5在她额上有名写着说,奥秘哉,大巴比伦,作世上的淫妇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我看见她,就大大地希奇。7天使对我说,你为什么希奇呢?我要将这女人和驮着她的那七头十角兽的奥秘告诉你。8你所看见的兽,先前有,如今没有。将要从无底坑里上来,又要归于沉沦。凡住在地上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见先前有,如今没有,以后再有的兽,就必希奇。9智慧的心在此可以思想。那七头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10又是七位王。五位已经倾倒了,一位还在,一位还没有来到。他来的时候,必须暂时存留。11那先前有,如今没有的兽,就是第八位。他也和那七位同列,并且归于沉沦。12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他们还没有得国。但他们一时之间,要和兽同得权柄与王一样。13他们同心合意,将自己的能力权柄给那兽。14他们与羔羊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羔羊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同着羔羊的,就是蒙召被选有忠心的,也必得胜”(启示录17:1-14)。
然後繼續學習的经文是《历代志下》24:1-27。
一、约阿施兴(1-16)
1约阿施登基的时候年七岁,四十年。他母亲名叫西比亚,是别是巴人。2祭司耶何耶大在世的时候,约阿施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3耶何耶大为他娶了两个妻,并且生儿养女。4此后,约阿施有意重修耶和华的殿,5便召聚众祭司和利未人,吩咐他们说,你们要往犹大各城去,使以色列众人捐纳银子,每年可以修理你们神的殿。你们要急速办理这事。只是利未人不急速办理。6王召了大祭司耶何耶大来,对他说,从前耶和华的仆人摩西,为法柜的帐幕与以色列会众所定的捐项,你为何不叫利未人照这例从犹大和耶路撒冷带来作殿的费用呢?7因为那恶妇亚他利雅的众子曾拆毁神的殿,又用耶和华殿中分别为圣的物供奉巴力。8于是王下令,众人作了一柜,放在耶和华殿的门外,9又通告犹大和耶路撒冷的百姓,要将神仆人摩西在旷野所吩咐以色列人的捐项给耶和华送来。10众首领和百姓都欢欢喜喜地将银子送来,投入柜中,直到捐完。11利未人见银子多了,就把柜抬到王所派的司事面前。王的书记和大祭司的属员来将柜倒空,仍放在原处。日日都是这样,积蓄的银子甚多。12王与耶何耶大将银子交给耶和华殿里办事的人,他们就雇了石匠,木匠重修耶和华的殿,又雇了铁匠,铜匠修理耶和华的殿。13工人操作,渐渐修成,将神殿修造得与从前一样,而且甚是坚固。14工程完了,他们就把其余的银子拿到王与耶何耶大面前,用以制造耶和华殿供奉所用的器皿和调羹,并金银的器皿。耶何耶大在世的时候,众人常在耶和华殿里献燔祭。15耶何耶大年纪老迈,日子满足而死。死的时候年一百三十岁,16葬在大卫城列王的坟墓里。因为他在以色列人中行善,又事奉神,修理神的殿。
感谢主的话语。约阿施的兴起和衰亡至少展开了两个道理:第一、祭司和君王的关系决定了国度的兴衰。这也涉及宗教和政治的基本关系。第二、约阿施用一生否定了一次永远的宗派教义。重建必须永远在路上,否则任何曾经走在正道之上的生命,也会重新陷落在人性黑暗和魔鬼的网罗之中。以耶何耶大之死为分界线,这一章的经文一分为二:好王约阿施顺从祭司耶何耶大(1-16);恶王约阿施杀害祭司撒迦利亚(17-21)。法老的追兵诈尸了,从红海上来。这是主的话语:“ 31这就是你们自己证明,是杀害先知者的子孙了。32你们去充满你们祖宗的恶贯吧。33你们这些蛇类,毒蛇之种阿,怎能逃脱地狱的刑罚呢?34所以我差遣先知和智慧人并文士,到你们这里来。有的你们要杀害,要钉十字架。有的你们要在会堂里鞭打,从这城追逼到那城。35叫世上所流义人的血,都归到你们身上。从义人亚伯的血起,直到你们在殿和坛中间所杀的巴拉加的儿子撒迦利亚的血为止。36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一切的罪,都要归到这世代了。37耶路撒冷阿,耶路撒冷阿,你常杀害先知,又用石头打死那奉差遣到你这里来的人。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们不愿意。38看哪,你们的家成为荒场,留给你们。39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你们不得再见我,直等到你们说,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马太福音23: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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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第16章10小節:「又說:『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甚至不可勝數。』」
本節文意:「我必使你...」:表示說話者就是神自己。
靈意註解:「你的後裔」:夏甲的後裔乃豫表憑血氣來敬拜神的『宗教徒』。
話中之光:
(一)順服神的話,就必大大得著神的祝福。
(二)今天教會中喜歡在外面遵守規條的宗教徒何其繁多,不可勝數。
第24章2小節:「祭司耶何耶大在世的時候,約阿施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回覆刪除原文字義:「耶何耶大」耶和華知曉。
本節文意:「祭司耶何耶大在世的時候」:即指大祭司耶何耶大在世的日子,從他將約阿施藏在聖殿中開始,一直到他自己壽終正寢為止,教導幼王認識並遵行耶和華的律法。
「約阿施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即指遵照耶和華的律法作王並治國。
話中之光:
(一)約阿施在位初期積極向善的許多施政,耶何耶大功不可沒。他擔任大祭司期間,約阿施忠心侍奉神。
(二)本節暗示約阿施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僅止於大祭司耶何耶大在世的時候。等到耶何耶大去世以後,約阿施便聽信「猶大的眾首領」(17節)的話,「去事奉亞舍拉和偶像」(18節)。由此可見,約阿施並不是一個有主見的人,一生都是跟隨人,而不是跟隨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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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16章第2小段:「撒萊對亞伯蘭說:『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得孩子原文作被建立)。』亞伯蘭聽從了撒萊的話。」
文意解釋:古時希伯來婦人以不能生育為羞恥(創卅23),所以撒萊在這裏想用自己的方法來解決她不能生育的問題。
「同房」:原文與創四1的『同房』不同字,那裏是指夫婦之間相對等的知道、深交、經驗,這裏則單純指男人『進到』女人房裏。
「得孩子」:原文作『被建立』,意即家室被建立,即從妾侍得子在自己名下,使自己能抬起頭來見人。
當神的應許遲遲尚未應驗的時候,試探卻搶先來襲;撒萊的獻策,表面看似乎是解決子嗣的有效辦法,可以立竿見影,但實際上卻給家庭帶來了不息的爭端(參4~6節;創廿一9~10),也給後裔帶來了很多的困擾。
靈意註解:「撒萊對亞伯蘭說」:這就屬靈的原則說,與夏娃給亞當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創三6),犯了相同的毛病──女人出頭──豫表人提出辦法,要來幫神的忙,好成全祂的旨意;也就是說,人越過神來作事。前次是造成受造人類的墮落,這次是造成蒙召族類的墮落。
應用:
(一)神的應許用不著人肉體的力量去成全。
(二)人的信心一軟弱,就會轉向自己的辦法,但我們不可用自己的方法來幫助神,因為血氣和情慾不能成就神的應許。
(三)撒萊和亞伯蘭的意思雖好,但他們所用的方法卻不好;我們不可用不正當的手段,來達到好的目的。
(四)信徒當專心仰賴神,不依靠人的膀臂,也不求助於人的智慧。
(五)人既知現狀是出於神──「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就應當安於現狀,應當感謝神說:你的美意本是如此(太十一26)。
(六)神不是問我們所作的事對或不對,神是問我們憑甚麼作事;人憑著自己所作的,即使外表看來相當不錯,仍不能滿足神的心。
(七)信徒固然應當彼此同心(羅十五5),但若二人同心試探神,那就非常危險了(徒五9)。
24章第1小段:「約阿施登基的時候年七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年。他母親名叫西比亞,是別是巴人。」
回覆刪除原文字義:「約阿施」神的賞賜;「西比亞」瞪羚;「別是巴」七倍誓約的井。
文意解釋:「約阿施登基的時候年七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年」:表示他一歲時遭遇父王被殺,太后篡位,他被藏在聖殿裡長達六年有餘;『作王四十年』約在主前841~802年,根據《聖經手冊》,這四十年包括亞他利雅篡位的七年在內,這樣,南國猶大的王統並未中斷。
「他母親名叫西比亞,是別是巴人」:『別是巴』是迦南地最南端的城市,以撒曾經在此築壇(參創二十六23,25)。
本節簡略說明約阿施王的四項訊息:(1)在某王的某年作王登基;(2)在某地作王;(3)作王年數;(4)母親的資料。
應用:
(一)在人看來,在亞她利雅統治的六年裡,撒但肆虐一時,全靠少數熱心為神的人力挽狂瀾,才保存了大衛的後裔,並讓他「坐在國位上」(代下二十三20)。我們不禁要問:「耶和華啊,禰為什麼站在遠處?在患難的時候為什麼隱藏」(詩十1)。
(二)《列王紀》記錄為「約阿施在祭司耶何耶大教訓他的時候」(王下十二2)。也就是說,「在耶何耶大在世教訓他的時候」,約阿施行了為正的事。可見約阿施的信仰是依賴於他人的信仰之上。同樣,今天的信徒也應當對信仰有更堅定的確信。因為,信仰是神與個人之間的關係,不應該受他人的影響被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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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16章15節:「後來夏甲給亞伯蘭生了一個兒子;亞伯蘭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
本節注釋:亞伯蘭照著神指示夏甲的名字給他兒子起名(參11節),表示他在經歷中認識了神真是一位聽見人苦情的神。
以實瑪利的出生,後來給亞伯蘭帶來憂愁(創廿一11);以實瑪利的後裔,也給以色列人帶來許多的難處(詩八十三5~6)。
話中之光:
(一)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加六7);從肉身生的,仍是肉身(約三6)。
(二)亞伯蘭的問題不在於生不生兒子,問題乃在於藉著誰生兒子;信徒的問題不在於傳福音作見證,問題乃在於憑誰(憑自己或靠神)傳福音作見證。
24章3節:「耶何耶大為他娶了兩個妻,並且生兒養女。」
回覆刪除本節注釋:「耶何耶大為他娶了兩個妻,並且生兒養女」:意指當約阿施長大後,耶何耶大推介了兩個女人作他的柒子。
話中之光:(一)約阿施並不是一個有主見的人,一生都是跟隨人,而不是跟隨神:當大祭司耶何耶大活著的時候,約阿施熱心修理聖殿(參4節),「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2節);但耶何耶大死後,約阿施卻聽信「猶大的眾首領」(17節)的話,「去事奉亞舍拉和偶像」(18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