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590。學習《歷代誌下》23章-24章的具體筆記 2026·7·23·(#890)

 今天接續昨日所學習的神的話語:【第8节再次充分这些身份:利未人、犹大人和祭司。这场“革命”的领袖是祭司耶何耶大。这是对“掌权者”的革命。这场革命也不是和平的,而是一场流血革命。所以注意圣殿和刀兵两个概念的互相重叠:“祭司耶何耶大便将神殿里所藏大卫王的枪,盾牌,挡牌交给百夫长,又分派众民手中各拿兵器,在坛和殿那里”。这是主的话语:“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马太福音10:34)。而第11节让我们清楚看到:教会的权柄在君王之上:“11于是领王子出来,给他戴上冠冕,将律法书交给他,立他作王。耶何耶大和众子膏他,众人说,愿王万岁。”关于律法书,另参申命记17:18-20,“18他登了国位,就要将祭司利未人面前的这律法书,为自己抄录一本,19存在他那里,要平生诵读,好学习敬畏耶和华他的神,谨守遵行这律法书上的一切言语和这些律例,20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气傲,偏左偏右,离了这诫命。这样,他和他的子孙便可在以色列中,在国位上年长日久”。重建犹大国或基督教,就是返回神的律法。】

四、倾覆大淫妇(8-15)

8利未人和犹大众人都照着祭司耶何耶大一切所吩咐的去行,各带所管安息日进班出班的人来,因为祭司耶何耶大不许他们下班。9祭司耶何耶大便将神殿里所藏大卫王的枪,盾牌,挡牌交给百夫长,10又分派众民手中各拿兵器,在坛和殿那里,从殿右直到殿左,站在王子的四围。11于是领王子出来,给他戴上冠冕,将律法书交给他,立他作王。耶何耶大和众子膏他,众人说,愿王万岁。12亚他利雅听见民奔走赞美王的声音,就到民那里,进耶和华的殿,13看见王站在殿门的柱旁,百夫长和吹号的人侍立在王左右,国民都欢乐吹号,又有歌唱的,用各样的乐器领人歌唱赞美。亚他利雅就撕裂衣服,喊叫说,反了。反了。14祭司耶何耶大带管辖军兵的百夫长出来,吩咐他们说,将她赶到班外,凡跟随她的必用刀杀死。因为祭司说,不可在耶和华殿里杀她。15众兵就闪开,让她去。她走到王宫的马门,便在那里把她杀了。16耶何耶大与众民和王立约,都要作耶和华的民。17于是众民都到巴力庙,拆毁了庙,打碎坛和像,又在坛前将巴力的祭司玛坦杀了。18耶何耶大派官看守耶和华的殿,是在祭司利未人手下。这祭司利未人是大卫分派在耶和华殿中,照摩西律法上所写的,给耶和华献燔祭,又按大卫所定的例,欢乐歌唱。19且设立守门的把守耶和华殿的各门,无论为何事,不洁净的人都不准进去。20又率领百夫长和贵胄,与民间的官长,并国中的众民,请王从耶和华殿下来,由上门进入王宫,立王坐在国位上。21国民都欢乐,合城都安静。众人已将亚他利雅用刀杀了。

当“基督徒”起来重建王权时,恶妇末日就到了:“12亚他利雅听见民奔走赞美王的声音,就到民那里,进耶和华的殿,13看见王站在殿门的柱旁,百夫长和吹号的人侍立在王左右,国民都欢乐吹号,又有歌唱的,用各样的乐器领人歌唱赞美。亚他利雅就撕裂衣服,喊叫说,反了。反了。14祭司耶何耶大带管辖军兵的百夫长出来,吩咐他们说,将她赶到班外,凡跟随她的必用刀杀死。因为祭司说,不可在耶和华殿里杀她。15众兵就闪开,让她去。她走到王宫的马门,便在那里把她杀了”。“反了”:קֶשֶׁר,conspiracy, treason, (unlawful) alliance(撒母耳记下15:12等)。“殿门的柱旁”应指圣殿门口的两根铜柱雅斤或波阿斯。关于马门,另参耶利米书31:40,“抛尸的全谷和倒灰之处,并一切田地,直到汲沦溪,又直到东方马门的拐角,都要归耶和华为圣,不再拔出,不再倾覆,直到永远”;尼希米记3:28,“从马门往上,众祭司各对自己的房屋修造”;列王纪下9:33,“耶户说,把她(耶洗别)扔下来。他们就把她扔下来。她的血溅在墙上和马上。于是把她践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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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網誌另開的經書學習《創世記》26/7/23
    12章1節:「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
    本節注釋:本節的話,在亞伯蘭還在米所波大米的時候神已經對他說過(參徒七2~3),故這是神第二次對他複述。
    「本地」:指國或故鄉;「本族」:指親族;「父家」:指父母、兄弟。
    「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神並未告訴他是甚麼地方,這需要他憑信心一步一步跟隨神的帶領。
    靈意註解:「本地」:豫表世界。
    「本族」:豫表亞當的族類──肉體。
    「父家」:與自己有情慾的牽連,豫表肉體的邪情私慾。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世界、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都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加六14;五24)。
    話中之光:
    (一)我們能作基督徒,是因為神抓住我們,堅持不放,一再的來感動、呼召我們。
    (二)神是一切事物的起頭,若非祂發起,我們不可憑自己起意作甚麼。
     (三)神既然在我們身上動了善工,就必成全這工(腓一6)。
     (四)屬靈的長進,乃在於神的顯現;信徒越多得著神的顯現與話語,就越在信心的歷程上多有進展。
    (五)真實的信心,必須是神先向你說了話;倘若神沒有向你說話,你的信心是「自信」,不是聖經裏的信心。
     (六)信心的憑據不是「看見」或「認識」,而是在於得著「神的話」。
     (七)神若真的對你說了話,祂必定要負你今後一切的責任。
      (八)信徒若要進到屬靈美好的境界,便須脫離世界、肉體和肉體的邪情私慾。
    (九)信徒難免被邪惡的生活環境所沾染,因此總要設法「離開」;若不能身體實質的離開,也得在心靈裏遠離它。
      (十)求主常向我們說話:「你愛我比這些更深麼」(約廿一15)?『這些』乃指本地、本族、父家。
     (十一)生活習慣(「本地」)和人際關係(「本族、父家」)常是信徒追求屬靈的最大障礙。
    (十二)神的呼召和帶領,往往只有開頭的第一步,必須等我們往前走了那一步,才會有第二步的帶領;如此,步步都要等候與跟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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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3章第13小段:「看見王站在殿門的柱旁,百夫長和吹號的人侍立在王左右,國民都歡樂吹號,又有歌唱的,用各樣的樂器領人歌唱讚美;亞他利雅就撕裂衣服,喊叫說:“反了!反了!” 」
    原文字義:「歡樂」喜樂的,高興的;「反了」策謀。
    文意解釋:「看見王站在殿門的柱旁,百夫長和吹號的人侍立在王左右,國民都歡樂吹號,又有歌唱的,用各樣的樂器領人歌唱讚美」:『柱旁』指殿廊前的兩根銅柱,一根叫雅斤,另一根叫波阿斯(參王上七21),兩柱之間有高三肘的銅台,就是所羅門當年奉獻聖殿禱告之處(參代下六13),這是從前猶大諸王登基大典後的慣例(參王下十一14)。
    「亞她利雅就撕裂衣服,喊叫說:反了!反了」:『撕裂衣服』悲傷和憤怒的表示;『反了』意指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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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本網誌另開的經書學習《創世記》26/7/23
    12章第2小段:「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
    文意解釋:本節的意思是說,神會親自看顧他,為他預備最好的。
    「叫你成為大國」:就是兒孫興旺,專指以色列民。
    「賜福給你」:指財產豐富、身體健康、年高壽邁等屬地的福氣。
    「叫你的名為大」:指聲名遠播。
    「你也要叫別人得福」:指令別人受到蔭庇。
    其實,本節裏面所說的「賜福」,對亞伯蘭來說,都是抽象且不實際的:「成為大國」在他有生之年不可能實現;「名為大」並不具體;「叫別人得福」必須分給別人的;這正表明需要『信心』,才能把神的祝福實化。
    應用:
    (一)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林後五7)。
    (二)神作工的原則是先得著「一個人」,再由他生出許多子民,成為大國。
    (三)國之興亡全在乎神;基督徒對祖國最大的貢獻,並不在於為它拋頭顱、灑熱血,乃在於為它向神祈求祝福。
    (四)人們想要「傳揚我們的名」(創十一4),卻不得其果;而從未想到追求名聲的,神卻「叫你的名為大」;可見名聲是為謙卑的人保留的。
    (五)關心別人,為別人謀求屬靈的福祉,他的名不只為人所稱揚,並且要被記念在天上。
    (六)基督徒活在世上要有一個雄心大志,就是盼望成為別人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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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本網誌另開的經書學習《創世記》26/7/23
    第12章10小節:「那地遭遇饑荒,因饑荒甚大,亞伯蘭就下埃及去,要在那裏暫居。」



    背景註解:埃及因為尼羅河的水源供應較為可靠,通常在別地發生饑荒時,在埃及地仍有豐富的糧食(參創四十一54)。
    本節文意:「那地」:指9節的『南地』。
    亞伯蘭面對饑荒,理應憑信心渡過,所以「下埃及去」顯出他信心的軟弱;「就」字表明他下埃及去,乃是對『環境遭遇』的直接反應,他並沒有先去求問神。
    「要在那裏暫居」:表示他無意長久居住在埃及。
    靈意註解:「饑荒」:象徵肉身的需要,和生活上的難處。
    「埃及」:豫表生活的世界(撒但所賴以霸佔人的精神系統組織)。
    話中之光:
    (一)神往往利用環境,來試驗出我們的存心所在。
    (二)主耶穌要開始傳道時,也曾經歷「饑餓」的試探(太四1~4)。
    (三)信徒能勝過宗教的世界(巴別),不一定就能勝過生活的世界(埃及)。
    (四)信徒的心一向著世界,裏面就會感覺饑渴,是外面的道理和知識所不能滿足的。
    (五)在「半路」上的基督徒,當不能從道理和知識得著飽足時,必然會墮落到世界裏面去。
    (六)信徒寧可在迦南地挨餓,也不活在埃及享奢華;寧可在神的路上受苦,也不在撒但的路上安逸偷閒;寧可在貧窮中有主同在,勝於在富足中失去神。
    (七)當試煉來臨時,我們不可轉向埃及,倒要等候神;讓試煉顯明我們是存心順服神的,而不是顯明我們的跌倒。
    (八)我們面對危機,若不去尋求神的引導,而逕自採用一種「暫時」的變通辦法,雖能解決眼前的困境,卻往往身陷更大的危機而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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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第23章14小節:「祭司耶何耶大帶管轄軍兵的百夫長出來,吩咐他們說:“將她趕到班外,凡跟隨她的必用刀殺死!”因為祭司說:“不可在耶和華殿裡殺她。” 」
    原文字義:「管轄」監督。
    本節文意:「祭司耶何耶大帶管轄軍兵的百夫長出來,吩咐他們說:將她趕到班外,凡跟隨她的必用刀殺死」:『趕到班外』意指從衛兵的陣形中驅出殿外;『凡跟隨她的』意指凡背叛王室的,當然包括亞她利雅本人;『用刀殺死』指一律處死。
    「因為祭司說:不可在耶和華殿裡殺她」:意思是不想讓聖殿被污穢。
    話中之光:(一)耶戶剷除北國亞哈家的勢力,是執行神的審判,所以自稱「看我為耶和華怎樣熱心」(王下十16);但他行事卻不擇手段,「用詭計要殺盡拜巴力的人」(王下十19)。耶何耶大剷除南國亞哈家的餘孽亞她利雅,也是執行神的審判;但他卻頭腦清醒、謹守地位,沒有用自己的熱心來取代神的律法,所以在得勝時也注意不可讓神的殿被玷污,吩咐「不可在耶和華殿裡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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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23章15節:「眾兵就閃開,讓她去;她走到王宮的馬門,便在那裡把她殺了。」
    本節注釋:「眾兵就閃開,讓她去」:呂振中譯文作『兵丁就下手拿她』。
    「她走到王宮的馬門」:『王宮的馬門』指馬匹進出王宮的地方。
    「便在那裡把她殺了」:表示一離開聖殿的範圍,兵丁就把她處死。
    話中之光:(一)耶何耶大先將她趕出聖殿,之後在王宮的馬門口處死了她。可見,儘管在起義的緊要關頭,耶何耶大仍沒有為了起義而觸犯律法。他的這種行為教訓我們,今天的教會和信徒在事奉神的過程中,無論其目的或是方法都應當立足於聖經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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