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572。學習《歷代誌下》20:31-37的具體筆記 2026·7·5·(#872)

 今天接續昨日所學習的神的話語:【约沙法曾因爱那耶和华所恨恶的亚哈被责备:历代志下18:1,“约沙法大有尊荣资财,就与亚哈结亲”;历代志下19:1-2,“1犹大王约沙法平平安安地回耶路撒冷,到宫里去了。2先见哈拿尼的儿子耶户出来迎接约沙法王,对他说,你岂当帮助恶人,爱那恨恶耶和华的人呢?因此耶和华的忿怒临到你”。现在,约沙法又爱上了亚哈的儿子、同样被神恨恶的亚哈谢:“35此后,犹大王约沙法与以色列王亚哈谢交好。亚哈谢行恶太甚”。亚哈谢有多坏,而神有多恨他,详见列王纪下1:1-18。从前约沙法是与亚哈联军;如今与亚哈谢结成战略性商业伙伴:“36二王合伙造船要往他施(约拿书1:3)去,遂在以旬迦别(民数记33:35等)造船”。因先知的责备,最后这事未成。列王纪上22:48-49,“48约沙法制造他施船只,要往俄斐去,将金子运来。只是没有去,因为船在以旬迦别破坏了。49亚哈的儿子亚哈谢对约沙法说,容我的仆人和你的仆人坐船同去吧。约沙法却不肯”。重复犯罪,犯同样的罪;重复管教,管教同一个人。这是人,这是神。人猪狗不如。仆人受教了。】

二、约沙法的恶习(35-36)

31约沙法作犹大王,登基的时候年三十五岁,在耶路撒冷作王二十五年。他母亲名叫阿苏巴,乃示利希的女儿。32约沙法效法他父亚撒所行的,不偏左右,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33只是丘坛还没有废去,百姓也没有立定心意归向他们列祖的神。34约沙法其余的事,自始至终都写在哈拿尼的儿子耶户的书上,也载入以色列诸王记上。35此后,犹大王约沙法与以色列王亚哈谢交好。亚哈谢行恶太甚。36二王合伙造船要往他施去,遂在以旬迦别造船。37那时玛利沙人,多大瓦的儿子以利以谢向约沙法预言说,因你与亚哈谢交好,耶和华必破坏你所造的。后来那船果然破坏,不能往他施去了。

神所爱的人祂必责备;任何人都需要依靠神的话或神的帮助才能做成正确的选择,而且需要反复受教。“37那时玛利沙人,多大瓦(דּוֹדָוָהוּ,beloved of Jehovah)的儿子以利以谢(אֱלִיעֶזֶר,God is help)向约沙法预言说,因你与亚哈谢交好(חָבַר,to unite, join, bind together, be joined, be coupled, be in league, heap up, have fellowship with, be compact, be a charmer;何西阿书4:17等),耶和华必破坏你所造的。后来那船果然破坏,不能往他施去了”。约沙法的遭遇类似约拿。不仅如此,有些失败原来是神管教我们,免得我们陷入更大的罪而得罪神。若没有从神而来的责备,我们会将罪恶进行到底。我们需要以利以谢(神的帮助);而这正是神在地上建立教会的原因之一。“16求他按着他丰盛的荣耀,藉着他的灵,叫你们心里的力量刚强起来,17使基督因你们的信,住在你们心里,叫你们的爱心,有根有基,18能以和众圣徒一同明白基督的爱,是何等长阔高深,19并知道这爱是过于人所能测度的,便叫神一切所充满的,充满了你们。20神能照着运行在我们心里的大力,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过我们所求所想的。21但愿他在教会中,并在基督耶稣里,得着荣耀,直到世世代代,永永远远。阿们”(以弗所书3:16-21)。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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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網誌另開的經書學習《羅馬書》26/7/5
    10章18節:「但我說,人沒有聽見嗎?誠然聽見了。他們的聲音傳遍天下;他們的言語傳到地極。」
    本節注釋:「他們的聲音傳遍天下;他們的言語傳到地極」:這段經文引自詩十九4,原指諸天為神的榮耀作見證,在此轉用來指傳福音者的聲音和言語。不信福音的人不能有藉口說,他們沒有機會聽到福音,因為到處都有傳福音的人。本節證明連外邦人也有機會聽見福音,猶太人更是不能說未曾聽見福音,因為福音是從他們傳出來的。
    話中之光:
    (一)基督徒要學習聽那無聲的言語,從各種環境中學習聽神的話。
    (二)主給教會的使命是,『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太廿八19);『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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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本網誌另開的經書學習《羅馬書》26/7/5

    第10章8節:「他到底怎麼說呢?他說:『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裏,在你心裏。』(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



    本節文意:「這道離你不遠」:『這道』原指在律法裏出現的神的話;保羅將此經文運用在福音――『信主之道』上,重點是指明福音的易得性。

    「正在你口裏,在你心裏」:不必上天或下地(6~7節)去得,因為它近在咫尺,輕而易舉的。

    話中之光:

    (一)『道』和六、七節的『基督』交互使用,指明這道就是基督自己。基督已經復活成了活的話,供我們在口裏述說,心裏感念,何等親切又便利!

    (二)基督的話帶著靈與生命(約六63),充滿在我們的口裏、心裏(西三16),使我們得以享受祂的一切所是。

    (三)神從來不會把人扛不動的擔子給人,也絕不會要求人作他所作不到的事;祂所預備給人的辦法,乃是最容易的路。

    (四)我們所傳的道是『信』的道,不是『行』的道。人不必升天領下基督來,也不必下陰間領上基督來(6~7節),這些事神都已為我們成就了,沒有留下甚麼叫我們再去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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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本網誌另開的經書學習《羅馬書》26/7/5
    10章第5小段:「摩西寫著說:『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
    文意解釋:「摩西寫著說」:下面的經文引自利十八5。
    「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活著』指在今世活著,並沒有在來世活著的意思。全句意即人若想要不受律法的咒詛而能存活的話,便須完全遵行律法的要求,藉以取得律法的義。但這是不可能達成的事,因為人不可能遵守全律法,只要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二10),所以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加二16)。
    應用:
    (一)人最多只能行律法字面上的義,或者少部分的義,而律法的精意卻無法去行。
    (二)因行律法而活著,不同於因信而活。一個人即使能把律法的條規都遵行得完全了,也不過是『活在』律法的奴役之下,而不能像信心那樣使人活在自由之中(參加五1)。
    (三)『行』的原則和『信』的原則(4節)剛剛相反。『行』的原則是人自己行,而不讓神行;『信』的原則是人自己不行,而讓神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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