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571。學習《歷代誌下》20:31-37的具體筆記 2026·7·4·(#871)
今天接續昨日所學習的神的話語:【约沙法一生两次踏进同一条“交友不慎”污水沟中。仆人受教了。“20倘若他们因认识主救主耶稣基督,得以脱离世上的污秽,后来又在其中被缠住制伏,他们末后的景况,就比先前更不好了。21他们晓得义路,竟背弃了传给他们的圣命,倒不如不晓得为妙。22俗语说得真不错,狗所吐的,它转过来又吃。猪洗净了,又回到泥里去滚。这话在他们身上正合式”(彼得后书2:20-22)。另参以赛亚书1:2-6,“2天哪,要听,地阿,侧耳而听。因为耶和华说,我养育儿女,将他们养大,他们竟悖逆我。3牛认识主人,驴认识主人的槽。以色列却不认识,我的民却不留意。4嗐,犯罪的国民,担着罪孽的百姓,行恶的种类,败坏的儿女。他们离弃耶和华,藐视以色列的圣者,与他生疏,往后退步。5你们为什么屡次悖逆,还要受责打吗?你们已经满头疼痛,全心发昏。6从脚掌到头顶,没有一处完全的。尽是伤口,青肿,与新打的伤痕。都没有收口,没有缠裹,也没有用膏滋润”。彼得三次否认主,约翰两次拜天使,而不是一次。个中原因大致相同。记吃不记打,这是一种人性。】
二、约沙法的恶习(35-36)
31约沙法作犹大王,登基的时候年三十五岁,在耶路撒冷作王二十五年。他母亲名叫阿苏巴,乃示利希的女儿。32约沙法效法他父亚撒所行的,不偏左右,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33只是丘坛还没有废去,百姓也没有立定心意归向他们列祖的神。34约沙法其余的事,自始至终都写在哈拿尼的儿子耶户的书上,也载入以色列诸王记上。35此后,犹大王约沙法与以色列王亚哈谢交好。亚哈谢行恶太甚。36二王合伙造船要往他施去,遂在以旬迦别造船。37那时玛利沙人,多大瓦的儿子以利以谢向约沙法预言说,因你与亚哈谢交好,耶和华必破坏你所造的。后来那船果然破坏,不能往他施去了。
约沙法曾因爱那耶和华所恨恶的亚哈被责备:历代志下18:1,“约沙法大有尊荣资财,就与亚哈结亲”;历代志下19:1-2,“1犹大王约沙法平平安安地回耶路撒冷,到宫里去了。2先见哈拿尼的儿子耶户出来迎接约沙法王,对他说,你岂当帮助恶人,爱那恨恶耶和华的人呢?因此耶和华的忿怒临到你”。现在,约沙法又爱上了亚哈的儿子、同样被神恨恶的亚哈谢:“35此后,犹大王约沙法与以色列王亚哈谢交好。亚哈谢行恶太甚”。亚哈谢有多坏,而神有多恨他,详见列王纪下1:1-18。从前约沙法是与亚哈联军;如今与亚哈谢结成战略性商业伙伴:“36二王合伙造船要往他施(约拿书1:3)去,遂在以旬迦别(民数记33:35等)造船”。因先知的责备,最后这事未成。列王纪上22:48-49,“48约沙法制造他施船只,要往俄斐去,将金子运来。只是没有去,因为船在以旬迦别破坏了。49亚哈的儿子亚哈谢对约沙法说,容我的仆人和你的仆人坐船同去吧。约沙法却不肯”。重复犯罪,犯同样的罪;重复管教,管教同一个人。这是人,这是神。人猪狗不如。仆人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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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9章17節:「因為經上有話向法老說:『我將你興起來,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
背景註解:本節裏的法老,就是那位攔阻以色列人出埃及,而與耶和華神對抗的埃及王。按表面看,好像是神使他剛硬(參18節;出四21;七3,13,21等),實際原因是他故意不認識神(出五2),高抬他自己過於神,所以神就任憑他(參羅一28),他也就越過越剛硬了。
本節注釋:「因為經上有話向法老說」:下面的話引自出九16;那裏原是神藉摩西向法老說的,但此處使徒保羅引申作『經上有話』,他再一次將聖經擬人化(參加三8),表示神說的話成了經上的話,因此聖經就是神所說的話。
「我將你興起來」:指神為著祂自己的目的,使法老成為埃及的統治者,並使埃及在地上成為古時的強國。
「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神藉著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事蹟,使周圍列國的人認識了耶和華神的名和祂的權能(參出十五14~15;書二10~11;九9;撒上四8)。
話中之光:今世國權的興衰,全在乎神的旨意;認識神的人,常常藉著禱告與神同工,求神在國是上彰顯祂自己的權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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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9章第3小段:「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
文意解釋:「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在保羅的書信中,『弟兄』多數是指主內弟兄(參羅十二1;十四15),但在此處乃是和『骨肉之親』同義詞,兩者皆指以色列人(參4節)。
「自己被咒詛」:按原文是『自己成為咒詛』,含有被逐出教門成為咒詛的意思;在此意即自己被交付在神的忿怒之下,而永遠滅亡(參林前十二3;十六22;加一8~9)。
「與基督分離」:亦即與基督的愛隔絕,實際上這是不可能的(參羅八35~39)。
「我也願意」:原文是『我曾願為此祈禱』(過去式);此話表明他心甘情願代替同胞接受當得的刑罰,如果他們能因此蒙受救恩的話。
應用:
(一)世人寧願別人受虧損,務要叫自己得益;基督徒處世為人的原則乃是︰為叫別人得益,寧願自己受虧損。
(二)神的兒女應當樂意為著人靈魂的得救而忍受痛苦,即使是須要忍受極度的痛苦。一個愛人靈魂的人,願意為著對方靈魂的得救付出任何的代價。
(三)保羅為著弟兄的親情,寧可『自己成為咒詛,與基督分離』(原文),也是願意。這完全是基督的靈在他身上的表現。自從基督道成肉身,成為血肉之體(來二14),我們就成為祂的『骨肉之親』;祂就是為了我們這些骨肉之親,成了咒詛(加三13),甚至與父神分離(參太廿七46),為要使我們得救。
(四)保羅說若以色列人不得救,他寧可不得救。這種話語並非口裏說說的,也非情感作用的,乃是因為需要的壓迫,叫他有了這樣的感覺。有的人常學別人禱告的話,但並無禱告的效力,仍歸無用。因為沒有壓力。如果你裏面真有一個感覺,神若不聽我的禱告,我就不起來,就神要聽你。最要緊的是感覺到壓力。
(五)一個真正愛罪人,寧肯犧牲自己,巴不得對方能夠得救的人,他實在是基督救恩的最佳傳講人;難怪保羅的影響力不但在當時及於全世界,甚且世世代代的人都因他而受益。
(六)新舊兩約中,兩位最偉大的神的僕人,都有這種『犧牲小我,成全大我』的情懷(參出卅二32)。今天我們若想要作一個主的僕人,也當效法這種情懷。
(七)求主使我們也能作一個『大』的人,心胸寬大,為別人著想,而不顧到自己。
(八)如果我們只關心自己的屬靈追求,卻對失喪的家人、朋友、同學、同事沒有感覺,恐怕我們最多只是愛自己過於愛主的人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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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第9章5節:「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祂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阿們!」
本節文意:「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列祖』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其眾子等,這些人特別蒙神祝福。神曾與他們立約,稱自己為他們的神(參出四5;六3,8)。
「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耶穌基督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後裔(參太一1~2)。這話表明祂具有完全的人性,祂是有血有肉的真人。
「祂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本句是整個新約聖經中對耶穌基督的神性敘述得最清楚的經節(參羅一4;太一23;廿八19;路一35;五20~21;約一1,3,10,14,18;五18;林後十三14;腓二6;西一15~20;二9;多二13;來一3,8;彼後一1;啟一13~18;廿二13)。這話表明祂具有完全的神性,百分之百祂是真神。祂是真人又是真神。
根據不同的標點法,本句另有三種不同的譯法:(1)『那在萬有之上的神,是永遠可稱頌的』;(2)『那在萬有之上的,祂是永遠可稱頌的神』;(3)『祂在萬有之上。願神永遠受稱頌』。
「阿們」:是的,這話是實在的,誠心所願。
話中之光:
(一)正如以色列人空有敬虔的列祖,卻背逆了神;今天有些人的身邊不乏敬虔愛神的人(包括他們的父母、朋友、同學、老師等),結果他們卻偏偏迷失在世界和罪惡中,這是何等可悲的現象!
(二)一個人的命運如何,完全決定在他如何對待基督;一個信徒的屬靈前途如何,也完全決定在他如何回應基督的呼召。
(三)我們若與基督同死,也必與祂同活;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祂一同作王;我們若不認祂,祂也必不認我們(提後二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