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549。學習《歷代誌下》19:4-11的具體筆記 2026·6·12·(#849)
今天接續昨日所學習的神的話語:【第7节还可以视为约沙法这场“讲道”的标题;那么9-11则可以视为这场讲道的主体内容:“7现在你们应当敬畏耶和华,谨慎办事。因为耶和华我们的神没有不义,不偏待人,也不受贿赂”。其中第9节与第7节存在明显的平行关系:“你们当敬畏耶和华,忠心诚实办事”——“谨慎办事”进一步深化为“忠心诚实办事”。常见的情况是:谨慎有余,忠心诚实(בֶּאֱמוּנָה וּבְלֵבָב שָׁלֵם,faithfully, and with a perfect heart)不足。名词אֱמוּנָה的基本含义是firmness, fidelity, steadfastness, steadiness。这个概念最初出现在《出埃及记》17:12,“但摩西的手发沉,他们就搬石头来,放在他以下,他就坐在上面。亚伦与户珥扶着他的手,一个在这边,一个在那边,他的手就稳住(אֱמוּנָה),直到日落的时候”。另参《申命记》32:4,“他是磐石,他的作为完全,他所行的无不公平,是诚实(אֱמוּנָה)无伪的神。又公义,又正直”。名词אֱמוּנָה有时候也翻成真理、truth。一方面,按真理办事;另一方面,真理使人得自由。《加拉太书》4:16,“如今我将真理告诉你们,就成了你们的仇敌吗”。】
然後繼續學習的经文是《历代志下》19章4-11節……4约沙法住在耶路撒冷,以后又出巡民间,从别是巴直到以法莲山地,引导民归向耶和华他们列祖的神。5又在犹大国中遍地的坚固城里设立审判官,6对他们说,你们办事应当谨慎。因为你们判断不是为人,乃是为耶和华。判断的时候,他必与你们同在。7现在你们应当敬畏耶和华,谨慎办事。因为耶和华我们的神没有不义,不偏待人,也不受贿赂。8约沙法从利未人和祭司,并以色列族长中派定人,在耶路撒冷为耶和华判断,听民间的争讼,就回耶路撒冷去了。9约沙法嘱咐他们说,你们当敬畏耶和华,忠心诚实办事。10住在各城里你们的弟兄,若有争讼的事来到你们这里,或为流血,或犯律法,诫命,律例,典章,你们要警戒他们,免得他们得罪耶和华,以致他的忿怒临到你们和你们的弟兄。这样行,你们就没有罪了。11凡属耶和华的事,有大祭司亚玛利雅管理你们。凡属王的事,有犹大支派的族长以实玛利的儿子西巴第雅管理你们。在你们面前有利未人作官长。你们应当壮胆办事,愿耶和华与善人同在。
听道成仇,仇敌就是危险。如果我们将9-11交叉结构,11b的信息与7、9存在三重平行的关系;“你们应当壮胆办事(עָשָׂה),愿耶和华与善人同在”。一方面,谨慎办事(עָשָׂה)、忠心诚实办事(עָשָׂה);第三次更新为壮胆办事。חָזַק,to strengthen, prevail, harden, be strong, become strong, be courageous, be firm, grow firm, be resolute, be sore。刚强壮胆,勇敢无畏,不仅仅面对暴君,也要面对人性和多数暴政;以及自己的软弱、疲倦和绝望。《加拉太书》6:9,“我们行善,不可丧志。若不灰心,到了时候,就要收成”;《帖撒罗尼迦后书》3:13,“弟兄们,你们行善不可丧志”。所以另一方面,这三重行事品质,形成了善人的基本定义:“愿耶和华与善人(הַטּוֹב)同在”。
中间两段信息在于强调如何具体行善;“10住在各城里你们的弟兄,若有争讼的事来到你们这里,或为流血,或犯律法,诫命,律例,典章,你们要警戒他们,免得他们得罪耶和华,以致他的忿怒临到你们和你们的弟兄。这样行,你们就没有罪了”。不能无视,不能取悦,必须“警戒”: זָהַר,to admonish, warn, teach, shine, send out light, be light, be shining(《出埃及记》18:20)。否则必然有后果,对自己,还有邻舍。“警戒”不勉强成功,最低标准是“这样行,你们就没有罪了”(《以西结书》33:1-33)。不仅如此,警戒人是需要职分和权柄的;“11凡属耶和华的事,有大祭司亚玛利雅管理你们。凡属王的事,有犹大支派的族长以实玛利的儿子西巴第雅管理你们。在你们面前有利未人作官长”。这教会真理也是盐约:“1我在神面前,并在将来审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稣面前,凭着他的显现和他的国度嘱咐你。2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总要专心,并用百般的忍耐,各样的教训,责备人,警戒人,劝勉人”(《提摩太后书》4:1-2)。
本網誌另開的經書學習《使徒行傳》26/6/12
回覆刪除15章第1節:「有幾個人從猶太下來,教訓弟兄們說:『你們若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不能得救。』」
文意解釋:教會初期,一般猶太人信徒仍恪守摩西的律法,遵循猶太教的規矩(參《使徒行傳》21:24);他們當中有些人,更認為遵守律法乃是人在神面前得蒙拯救的先決條件,因此堅持外邦人信徒也必須同樣地遵守律法、接受割禮,才可接納成為教會的一員。
「有幾個人從猶太下來」:這『幾個人』大概是來自『法利賽教門』(參5節)的人;他們主張信徒仍須遵守摩西的律法規條。
『從猶太下來』意指他們是從猶太教的發源地――耶路撒冷――來的;他們為律法大發熱心,要把他們的觀念強行灌輸給外邦人信徒,叫他們也成為猶太化的基督徒。
「教訓弟兄們說」:『教訓』並不表示這些人曾獲得使徒們或教會的授權(參24節),他們只是抓住發言的機會,陳述他們自己的思想觀念;『弟兄們』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信徒。
「若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不能得救」:這樣的教訓,與神新約的福音真理完全相左,因為:(1)人得救是本乎恩,不是憑著行為(《以弗所書》2:8~9);(2)沒有一個人能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加三11);(3)凡是企圖藉律法稱義的,乃是廢掉神的恩,叫基督的死徒然無益(《路加福音》2:21);(4)信徒若把自己置於律法之下,就是放棄基督裏的自由,再回到律法的奴役之下(《路加福音》2:4;5:1)。
應用:
(一)今天也有一些自由派的傳道人,自以為受過神學教育,就到處教訓人,要把他們的新潮神學思想灌輸給別人。
(二)教會在請人講道之前,最好要調查清楚對方的信仰是否純正,以免把錯誤的教訓引進教會裏面來。
本網誌另開的經書學習《使徒行傳》26/6/12
回覆刪除第15章20節:「只要寫信,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
本節文意:「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偶像的污穢』指被偶像污染的東西,就是祭拜過偶像的食物;『姦淫』指與娼妓發生關係,也包括婚姻外一切不正當的性行為。按照當時希臘人的風俗習慣,拜偶像常與姦淫連在一起,所以有所謂的『廟妓』存在。
「並勒死的牲畜和血」:『勒死的牲畜』因有血積存在其體內,人食其肉就也等於吃了血;『血』在這裏或許是指已經與肉分離的血,神早在頒布摩西律法之前,就已禁戒人吃血(創九4),後來更藉著摩西的律法明文禁止人吃血(《利未記》17:10~12)。
有許多解經家認為,這四件事都是遠在頒佈摩西律法之前就已經嚴禁的(《創世記》6:4~6;9:4;18:20~21;35:4),所以與摩西律法完全無關。以上這四件事,乃是當時外邦人盛行的不良風俗習慣,卻是猶太人所非常忌諱的;為了使外邦人信徒能與猶太人信徒和平相處,故此建議他們也禁戒不犯,以免引起事端。
靈意註解:新約對外邦人信徒所禁戒的這四件事,除了上述的原因之外,另含有屬靈的意義:(1)禁戒偶像的污穢――神盼望祂的兒女從偶像和世俗中分別出來歸於祂,不許在祂以外另有愛慕(《哥林多後書》6:14~18);(2)禁戒姦淫――基督的信徒必須維持一個高尚的道德倫理水準;(3)禁戒吃勒死的牲畜和血――藉此表明贖罪的道理──人只可單單接受主耶穌的寶血(《約翰福音》6:55~56),此外其他如牛羊的血,斷不能除人的罪(《希伯來書》10:4);(4)血中有生命,豫表人只可藉著喝主耶穌的血,來享受神的生命(《約翰福音》6:53),其他一切的生命,都不是我們所該追求的。
問題改正:此處禁戒基督徒吃祭過偶像之物,而使徒保羅在他的書信裏卻說:『論到吃祭偶像之物,我們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麼;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沒有別的神』(《哥林多前書》8:4)。又說:『凡市上所賣的,你們只管吃;…凡擺在你們面前的,只管吃』(《哥林多前書》10:25,27)。這樣,聖經的教訓不是彼此有矛盾麼?沒有。
基督徒對祭偶像之物的正確觀念與態度如下:(1)就著最高的屬靈知識來說,偶像並不是神,所以吃祭過偶像之物,並不會污穢人的心;(2)基督徒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吃了祭過偶像之物,並不會有損(《哥林多前書》8:7~8);(3)但是偶像的背後有鬼,所以祭偶像就是祭鬼,就是與鬼相交,基督徒最好避免吃祭偶像之物(《哥林多前書》10:20~22);(4)當基督徒經人告知這是祭過偶像的食物,就當禁戒不吃,其理由不是因為自己的良心會受損,而是為著免叫軟弱的弟兄因心裏過不去而跌倒(《哥林多前書》10:28~33;8:9~13)。
應用:
(一)我們信徒應當禁戒不良的風俗習慣,特別是那些不合聖徒體統的傳統作法。
(二)我們務要從世俗中間出來,與世人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神就收納我們(《哥林多後書》6:17)。
本網誌另開的經書學習《使徒行傳》26/6/12
回覆刪除15章21節:「因為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裏誦讀。」
本節注釋:『因為』表明本節是解釋為何要有20節的禁戒――因為外邦人所居住的各城,都有猶太人經常聽到摩西律法的講授,所以對這四件事項非常忌諱;外邦人信徒若要避免與猶太人信徒發生隔閡與衝突,就要禁戒這些事。
應用:
(一)我們在教會中,應該顧到別人的感覺;某些事情雖然可以作,但是為著軟弱的弟兄姊妹,往往寧可不作(《羅馬書》14:21)。
(二)保羅說,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凡我所行的,都是為著與人同得福音的好處(《哥林多前書》9: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