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533。學習《歷代誌下》17:1-19的具體筆記 2026·5·27·(#833)
今天接續昨日所學習的神的話語:【 在交叉结构中,约沙法北方以色列人;南服非利士人和阿拉伯人;而且“耶和华使犹大四围的列国都甚恐惧,不敢与约沙法争战”。12-13a中的工程也与第2节中的工程前后呼应。不仅如此,与上文那些传教士平行,13b-19记载了5位军长率领的116万勇士和战士。“9这都是伺候王的,还有王在犹大全地坚固城所安置的不在其内”这一切军兵都是因约沙法行正道而被神所赐予的。这情形类似:“18耶稣进前来,对他们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19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或作给他们施洗归于父子圣灵的名)20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马太福音》28:18-20)。勇士也是教会,是得胜的教会。“26那得胜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我要赐给他权柄制伏列国。27他必用铁杖辖管他们(辖管原文作牧),将他们如同窑户的瓦器打得粉碎。像我从我父领受的权柄一样。28我又要把晨星赐给他。29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应当听”(《启示录》2:26-28)】
1亚撒的儿子约沙法接续他作王,奋勇自强,防备以色列人,2安置军兵在犹大一切坚固城里,又安置防兵在犹大地和他父亚撒所得以法莲的城邑中。3耶和华与约沙法同在。因为他行他祖大卫初行的道,不寻求巴力,4只寻求他父亲的神,遵行他的诫命,不效法以色列人的行为。5所以耶和华坚定他的国,犹大众人给他进贡。约沙法大有尊荣资财。6他高兴遵行耶和华的道,并且从犹大除掉一切丘坛和木偶。7他作王第三年,就差遣臣子便亥伊勒,俄巴底,撒迦利雅,拿坦业,米该亚往犹大各城去教训百姓。8同着他们有利未人示玛雅,尼探雅,西巴第雅,亚撒黑,示米拉末,约拿单,亚多尼雅,多比雅,驼巴多尼雅,又有祭司以利沙玛,约兰同着他们。9他们带着耶和华的律法书,走遍犹大各城教训百姓。10耶和华使犹大四围的列国都甚恐惧,不敢与约沙法争战。11有些非利士人与约沙法送礼物,纳贡银。亚拉伯人也送他公绵羊七千七百只,公山羊七千七百只。12约沙法日渐强大,在犹大建造营寨和积货城。13他在犹大城邑中有许多工程,又在耶路撒冷有战士,就是大能的勇士。14他们的数目,按着宗族,记在下面,犹大族的,千夫长押拿为首率领大能的勇士三十万。15其次是,千夫长约哈难率领大能的勇士二十八万。16其次是细基利的儿子亚玛斯雅,他为耶和华牺牲自己,率领大能的勇士二十万。17便雅悯族,是大能的勇士以利雅大率领,拿弓箭和盾牌的二十万。18其次是,约萨拔率领预备打仗的十八万。19还有这都是伺候王的,王在犹大全地坚固城所安置的不在其内。
应用:奋勇自强,牺牲自己
在这些军事领袖之中,有一位是被特别强调的:“16其次是细基利(זִכְרִי,memorable)的儿子亚玛斯雅(עֲמַסְיָה,Jehovah is strength),他为耶和华牺牲自己,率领大能的勇士二十万。”所谓为耶和华牺牲自己:הַמִּתְנַדֵּב לַיהוָה,who willingly offered himself unto the LORD。其中动词נָדַב的基本含义是:to incite, impel, make willing;to volunteer,to offer free-will offerings。这个动词最初出现在《出埃及记》25:2,“1耶和华晓谕摩西说,2你告诉以色列人当为我送礼物来,凡甘心乐意的,你们就可以收下归我。3所要收的礼物,就是金,银,铜,4蓝色,紫色,朱红色线,细麻,山羊毛,5染红的公羊皮,海狗皮,皂荚木,6点灯的油并作膏油和香的香料,7红玛瑙与别样的宝石,可以镶嵌在以弗得和胸牌上。8又当为我造圣所,使我可以住在他们中间。9制造帐幕和其中的一切器具都要照我所指示你的样式”(另参《出埃及记》35:21,29;《士师记》5:2,9;历代志上29:5,6,9,14,17;《以斯拉记》1:6,2:68;3:5;《尼希米记》11:2)。一切关乎自愿奉献建造神的殿。所以藉着亚玛斯雅的“自愿牺牲”,我们在神的殿中,将繼續學習下面这些经文……
本章第16小段:「其次是,細基利的兒子亞瑪斯雅(他為耶和華犧牲自己)率領大能的勇士二十萬。」
回覆刪除「為耶和華犧牲自己」:意思不清楚,大抵指他甘願事奉耶和華。
他為耶和華犧牲自己: 正因為有了為耶和華勇於獻身的人,王國才得以持續穩定發展。神之所以沒有審判橫行霸道的世界,就是因為有了不斷為世界禱告和獻身的人。只有有了在惡劣的條件下堅強不屈的聖徒的信仰和他們的獻身精神,才能夠實現如約沙法時代的神的國度的復興。
這裡特別提到亞瑪斯雅「為耶和華犧牲自己」(16節),讓讀者可以一窺當時百姓的屬靈光景。亞瑪斯雅就像大衛時代的領袖們一樣「樂意將自己獻給耶和華」(《歷代誌上》29:5),不是為了國家或者君王,不是為了狹隘的民族主義或愛國主義,而是為了神。
「細基利」:字義是「值得紀念的」。
「亞瑪斯雅」:字義是「耶和華是有力量的」。
「他為....犧牲自己」:「自願」、「自發性的奉獻」。
本網誌另開的經書學習《箴言》26/5/27
回覆刪除30章6節:「他的言語,你不可加添,恐怕他責備你,你就顯為說謊言的。」
文意注解: [他的言語,你不可加添]: 神是全然正確的,他只將那些必需的知識啟示給自己的百姓。因此,不能牽強地解釋神的話語,也不可按人的意思,添加或減少神的話語,要以順服神話語為最高的美德(《申命記》4:2;《彼得後書》3:16;《啟示録》22:18,19)。新舊約聖經由66卷書組成,這些都是神所默示的,包括了得救與一切信仰生活所需的智慧。
神的話語是祂精心煉就的。我們不可以篡改它。我們有限的心智永遠無法充分理解的思維(《箴言》30:3,4;《以賽亞書》55:7~9)。
關於神的話語,摩西曾有相似的警告(《申命記》4:2)。約翰用更加強調的語氣結束聖經的最後一卷(《啟示録》22:18,19)。這裡並不是禁止解釋的話語,只要不對它進行攙雜,並用它來檢驗所得出的結論,而是指改變或放棄真理的客觀標準,製造混亂,招惹的責備。
回覆刪除本網誌另開的經書學習《箴言》26/5/2730章第10節:「你不要向主人讒謗僕人,恐怕他咒詛你,你便算為有罪。」本節文意:公平對待沒有特權的人。 這一點十分恰當地位在第7~9節的禱告與第11~14節的描繪之間:傲慢自大(11節)滋生欺騙(14節),而敬畏神(7~9節)卻會使人尊重弱者。如果那僕人是無辜的,他的咒詛就會算數(參,二十六2),因為有一位審判者存在。
「他咒詛」:僕人的咒詛。
「讒謗僕人」是說無事實根據的虛謊。僕人地位雖低,他若咒詛你,你一樣有罪(參二十6)。
僕人的社會地位是最低的,但他若求神伸冤,神一樣垂聽。因此,「你不要向主人讒謗僕人」(10a)。連最無權無勢的僕人都不可欺壓,何況是其他人呢?因此,有權者不可欺壓無勢者,統治者不可欺壓百姓;反過來,窮人也不可搶劫富人,少數人也不可綁架大多數人。自由就是誰也不欺壓誰,平等就是誰也不占誰的便宜。
「讒謗」:「誹謗」。這個字不是單純的「說壞話」,而是有「說謊中傷」的意思。
「僕人」:這個字除了當「奴隸」用之外,也指「王的臣僕」,也就是「政府官員」。
30:10 應該就是引申 30:8 的思想:「讓自己遠離虛假和謊言」。那些被毀謗的僕人向神訴苦,神就追究毀謗人的說謊之罪。而且這些地位較低的奴隸或政府官員,如果被主人討厭,生活一定更加痛苦。依據聖經的一貫理念,神一定會聽這些被壓迫者的禱告,為他們伸冤。所以毀謗者就被神看成是壓迫者,要承擔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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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30章17節:「戲笑父親,藐視而不聽從母親的,他的眼睛必為谷中的烏鴉啄出來,為鷹雛所吃。」
文意解釋: 傲慢自大這個主題支配著到目前為止的這一章經文,在此達到其可怕的頂峰。它簡略地重複出現在第21~23、32、33節。
“藐視而不聽從”。即藐視命令。所受到的審判是:屍體不得埋葬,任由飛鳥啄食(比較《申命記》28:26)。
不尊敬父母的,死後必無葬身之處,屍身被鳥啄食。
沒有了眼是很重的刑罰。鷹啄食曠野的死屍,不孝敬父母的人不僅受重罰,且暴屍于野,無人收拾。
「為谷中的烏鴉啄出來,為鷹雛所吃」(17b),指死得悲慘、沒被埋葬,結果被飛鳥從大地徹底清除。不孝敬父母的人,自己的兒女也會上行下效,不會妥善安葬他。
神的誡命是:「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出埃及記》20:12)。違背這條誡命的傲慢兒女,必然會受到從天上來的懲罰。今天那些故意破壞傳統家庭的人,也躲不過審判的結局。實際上,他們的心眼已經瞎了,這是對他們最大的懲罰。
「戲笑」:「嘲笑」、「譏笑」。
「他的眼睛必為谷中的烏鴉啄出來,為鷹雛所吃」:實際上就是「死無葬身之地」的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