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527。學習《歷代誌下》17:1-19的具體筆記 2026·5·21·(#827)

 

今天接續昨日所學習的神的話語:【约沙法:יְהוֹשָׁפָט,Jehovah has judged。其中动词שָׁפַט的基本含义是:to judge, govern, vindicate, punish(《创世记》16:5,18:25,19:9等)。奋勇自强,防备以色列人:וַיִּתְחַזֵּק עַל־יִשְׂרָאֵל,and strengthened himself against Israel。面对以色列的防御首先当然是军事性质的:“2安置军兵在犹大一切坚固城里,又安置防兵在犹大地和他父亚撒所得以法莲的城邑中”。但是从根本上说,更是神学的,是为了彻底阻断北国泛滥成灾的异教信仰。这又回到基督教信仰的常识:为什么基督教不能包容异教?这是神的话语:“1神吩咐这一切的话说,2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3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4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5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6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出埃及记》20:1-6)。】

6他高兴遵行耶和华的道,并且从犹大除掉一切丘坛和木偶。7他作王第三年,就差遣臣子便亥伊勒,俄巴底,撒迦利雅,拿坦业,米该亚往犹大各城去教训百姓。8同着他们有利未人示玛雅,尼探雅,西巴第雅,亚撒黑,示米拉末,约拿单,亚多尼雅,多比雅,驼巴多尼雅,又有祭司以利沙玛,约兰同着他们。9他们带着耶和华的律法书,走遍犹大各城教训百姓。10耶和华使犹大四围的列国都甚恐惧,不敢与约沙法争战。11有些非利士人与约沙法送礼物,纳贡银。亚拉伯人也送他公绵羊七千七百只,公山羊七千七百只。12约沙法日渐强大,在犹大建造营寨和积货城。13他在犹大城邑中有许多工程,又在耶路撒冷有战士,就是大能的勇士。14他们的数目,按着宗族,记在下面,犹大族的,千夫长押拿为首率领大能的勇士三十万。15其次是,千夫长约哈难率领大能的勇士二十八万。16其次是细基利的儿子亚玛斯雅,他为耶和华牺牲自己,率领大能的勇士二十万。17便雅悯族,是大能的勇士以利雅大率领,拿弓箭和盾牌的二十万。18其次是,约萨拔率领预备打仗的十八万。19这都是伺候王的,还有王在犹大全地坚固城所安置的不在其内。

《出埃及记》22:20祭祀别神,不单单祭祀耶和华的,那人必要灭绝。《出埃及记》23:13凡我对你们说的话,你们要谨守。别神的名,你不可提,也不可从你口中传说。《出埃及记》34:14不可敬拜别神,因为耶和华是忌邪的神,名为忌邪者。《申命记》4:35这是显给你看,要使你知道,惟有耶和华他是神,除他以外,再无别神。《申命记》6:14不可随从别神,就是你们四围国民的神。《申命记》11:28你们若不听从耶和华你们神的诫命,偏离我今日所吩咐你们的道,去事奉你们素来所不认识的别神,就必受祸。《申命记》18:20若有先知擅敢托我的名说我所未曾吩咐他说的话,或是奉别神的名说话,那先知就必治死。《约书亚记》23:16你们若违背耶和华你们神吩咐你们所守的约,去事奉别神,叩拜他,耶和华的怒气必向你们发作,使你们在他所赐的美地上速速灭亡。《马太福音》6:24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玛门是财利的意思)《哥林多前书》10:20我乃是说,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愿意你们与鬼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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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章第6小段:「他高興遵行耶和華的道,並且從猶大除掉一切邱壇和木偶。」

    約沙法像他父親亞撒一樣,試圖把“丘壇”除掉,做得卻不徹底(《列王紀上》22:43)。參看第十四章5節的腳註。
    約沙法像他父親一樣,除去國中邱壇,但到後來,邱壇一樣未能完全廢去(二十33;看十四3注)。作者在二十33寫下他的解釋:“百姓也沒有立定心意歸向他們列祖的神”,約沙法可以有除去邱壇的決心,但不保證他和他的百姓永遠“立定心意”歸向神。這正是讀本書的人應學的功課。信徒應保持高度警惕,求神保守在祂面前長保忠心。
    “木偶”:亞舍拉女神像。
    「從猶大除掉一切邱壇」:可惜這種革新不能持久,參20:33。
    「木偶」:見《列王紀上》14:23注。
    除掉一切邱壇和木偶: 約沙法的父親亞撒也實施過這項改革(14:3,5)。但邱壇沒有完全被除掉,後來又重新興起(15:17)。同樣約沙法初期也廢除了這些邱壇,但不久又重新出現(20:33;王上3:2;15:14)。此外,希西家和約西亞的宗教改革中也有廢除邱壇的記錄(31:1;34:3),可見南猶大的偶像崇拜始終沒有徹底清除。邪惡勢力的活動在短期內能夠得到控制,但它有頑強的生命力,因此我們的改革絲毫不能放鬆,應持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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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本章第7小節:「他作王第三年,就差遣臣子便亥伊勒、俄巴底、撒迦利雅、拿坦業、米該亞往猶大各城去教訓百姓。」

    約沙法很可能在父親亞撒患病時與他共同執政兩年(十六12~13),「他作王第三年」(7節),是獨立執政的第一年。

    「便亥伊勒」:字義是「力量之子」或「大能之子」。

    「俄巴底」:字義是「耶和華的僕人」。

    「撒迦利雅」:字義是「耶和華記念」。

    「拿坦業」:字義是「神的賜予」。

    「米該亞」:字義是「有誰像神」。

    有關約沙法廢除偶像的努力,從他教導百姓認識神的話可以看出。他所進行的是一場靈性和道德上的戰鬥,要勝利必須百姓從心裡徹底改變。他負起了這個教導的責任。“耶和華的律法書”指摩西五經。派去執行教導工作的是祭司和利未人。認識律法,有了靈性復興的基礎,才可以進行有效的政治革新(十九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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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17章8節:「同著他們有利未人示瑪雅、尼探雅、西巴第雅、亞撒黑、示米拉末、約拿單、亞多尼雅、多比雅、駝巴多尼雅,又有祭司以利沙瑪、約蘭同著他們。」
    〔原文字義〕「利未」連結於;「示瑪雅」被耶和華聽見;「尼探雅」耶和華所賜的;「西巴第雅」神的分,主賜給的;「亞撒黑」神所造的;「示米拉末」高處之名;「約拿單」耶和華已給予;「亞多尼雅」我主是耶和華;「多比雅」耶和華是美善的;「駝巴多尼雅」我的主神是良善的;「以利沙瑪」我的神已經聽到;「約蘭」耶和華是被稱頌的。
    「同著他們有利未人示瑪雅、尼探雅、西巴第雅、亞撒黑、示米拉末、約拿單、亞多尼雅、多比雅、駝巴多尼雅,又有祭司以利沙瑪、約蘭同著他們」:『他們』指五名朝廷重臣(參7節);『利未人…祭司』他們都是事奉神的人,熟悉神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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