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496。學習《歷代誌下》11:5-23的具體筆記 2026·4·20·(#2124/796)

 今天接續昨日所學習的神的話語:【 这段文字的翻译有很多难处。比如:“18节原文是「罗波安娶大卫儿子耶利摩的女儿玛哈拉为妻,她也是耶西的儿子以利押的女儿亚比孩的女儿」(ESV)”。不过原文未必支持ESV:וַיִּקַּח־לוֹ רְחַבְעָם אִשָּׁה אֶת־מָחֲלַת בַּת־יְרִימוֹת בֶּן־דָּוִיד אֲבִיהַיִל בַּת־אֱלִיאָב בֶּן־יִשָׁי,And Rehoboam took him Mahalath the daughter of Jerimoth the son of David to wife, and Abihail the daughter of Eliab the son of Jesse(KJV)。另外,“「女儿」(20节)原文和「孙女」是同一个词。「玛迦」(20节)很可能是押沙龙的外孙女,是押沙龙的女儿和基比亚人乌列所生的女儿(十三2)”。玛迦:מַעֲכָה,oppression?不知道这个名字是否是一种灵恩派的寓意:破碎了的(生命)?旧约中有很多人(有男有女)叫玛迦,这位玛迦是后来祸国殃民的“太皇太后”。她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成了南国犹大信仰败坏的源泉。《历代誌下》13:1-2,“1耶罗波安王十八年,亚比雅登基作犹大王,2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年。他母亲名叫米该亚(米该亚又作玛迦),是基比亚人乌列的女儿。亚比雅常与耶罗波安争战”。】

21罗波安娶十八个妻,立六十个妾,生二十八个儿子,六十个女儿。他却爱押沙龙的女儿玛迦,比爱别的妻妾更甚。

22罗波安立玛迦的儿子亚比雅作太子,在他弟兄中为首,因为想要立他接续作王。

23罗波安办事精明,使他众子分散在犹大和便雅悯全地各坚固城里,又赐他们许多粮食,为他们多寻妻子。

另参《列王纪上》15:9-13,“9以色列王耶罗波安二十年,亚撒登基作犹大王,10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一年。他祖母名叫玛迦,是押沙龙的女儿。11亚撒效法他祖大卫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12从国中除去娈童,又除掉他列祖所造的一切偶像。13并且贬了他祖母玛迦太后的位,因她造了可憎的偶像亚舍拉。亚撒砍下她的偶像,烧在汲沦溪边”(《历代誌下》15:8)。亚比雅的事记在后面。这段经文最终落脚点是罗波安的办事精明:בִּין,to discern, understand, consider。这个概念也出现在《申命记》1:13,“你们要按着各支派选举有智慧,有见识,为众人所认识的,我立他们为你们的首领”。在关于罗波安的婚姻家庭记载中,圣灵几乎没有任何“道德评判”。这让私德糜烂的网络流氓和公共厕所失去了靠论断私德上位的所有可能空间;同时,也使靠裤裆征战的白左意识形态和保守主义以及靠婚姻家庭神学的吃教同时无可置喙。这段经文记载的不仅仅是皇室宫戏,也同时是饮食男女那些破事儿。罗波安的婚姻家庭几乎是“内婚制”的橱窗,基本上是大卫家族内部通婚的产物;同时让新约教师痛苦或过瘾地穿越了以色列“多夫多妻制”泛滥成灾的历史长廊。这是主的话语:《约翰福音》3:6,“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6:63,“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


留言

  1. 本章第21小段:「羅波安娶十八個妻,立六十個妾,生二十八個兒子,六十個女兒;他卻愛押沙龍的女兒瑪迦,比愛別的妻妾更甚。」

    羅波安象他父親所羅門一樣,娶了許多妃嬪,違背律法的教導(比較《列王紀上》1:1;《申命記》17:17)。

    關於瑪迦的來歷,看《列王紀上》15:1注。有的人認為瑪迦究為押沙龍的女兒抑孫女,得看此處的押沙龍是否即大衛的兒子押沙龍。若為另一同名的人,則毋須強求解釋。

    瑪迦敬拜偶像(十五16),羅波安卻愛她「比愛別的妻妾更甚」(21),結果因為愛人而不再愛神,漸漸「離棄耶和華的律法,以色列人也都隨從他」(十二1),招致神的管教(十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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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1章22節:「羅波安立瑪迦的兒子亞比雅作太子,在他弟兄中為首,因為想要立他接續作王。」
    亞比雅……想要立他接續作王: 羅波安為了避免他的祖父大衛曾遇到過的困境,即押沙龍和亞多尼雅為了爭奪王位而發動叛亂的紛爭(《撒母耳記下》15章;《列王紀上》1章),提早立亞比雅為王位繼承人,並把其他兒子分派到邊境任職務,以求讓亞比雅順利地繼承王位。 
    有關以王子為行政官員:訓練太子和其他王室成員的辦法之一,是任命他們為行政官員。亞比雅的情況更可能是與父王羅波安共同執政(見二十一2~4)。埃及的記錄和美索不達米亞的年表,亦經常形容王子被指派為總督或地區性的行政官員(例如:參看亞述王桑希阿達德任命兒子雅斯馬阿杜和伊施默大甘〔Ishme~Dagan〕治理王國的某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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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本章第23小節:「羅波安辦事精明,使他眾子分散在猶大和便雅憫全地各堅固城裡,又賜他們許多糧食,為他們多尋妻子。」

    意思是:羅波安派眾子駐守全國各地,並為他們娶妻。

    「辦事精明」:大抵指下半節裡羅波安安排眾子在各城堡居住一事;此舉可使他們安定下來,不與太子亞比雅爭奪王位繼承權, 又可加強對各地的控制。

    羅波安聽從少年人而不聽從老年人的建議(十13、14),導致南北分裂。表面上,是因為他不夠成熟、缺乏政治智慧;實際上,「這事乃出於神」(十15)。因為「羅波安辦事精明」(23節),並不缺少屬世的聰明。他吸取了大衛眾子爭奪王位的歷史教訓,安排自己的眾子分散居住,「又賜他們許多糧食,為他們多尋妻子」(23節),既可以避免他們聯合起來與太子爭奪繼承權, 又可以加強對各地的控制。這樣高明的政治手段,表明他是一個精明的統治者。因此,國度的暫時分裂,完全是出於神的旨意(4節),為了預備將來在彌賽亞國度中更美的合一(《以西結書》37:19~28)。

    有關說:羅波安是個「精明」人,很難想像 他 剛接任時的愚昧。看起來只 要好好用心,還是可以有成長的。

    「精明」:「洞察」、「識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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