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446。學習《歷代誌下》6:12-42的具体筆記 2026·3·1·(#2074/746)
今天接續昨日所學習的神的話語:【 所罗门在为以色列祈祷,祈祷以色列悔改并且当行“义”、行“善道”,“遵行你的道”。另参《马太福音》6:33,“你们要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马太福音》6:1,“你们要小心,不可将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们看见。若是这样,就不能得你们天父的赏赐了”。基督徒要离恶行善,一心追赶。论及天灾人祸,这些“灾变”或因以色列的罪,或为试炼,都成为以色列悔改更新的功课。以色列应该在这种处境中到殿中求告神(《利未记》26:3-4;《申命记》11:13-17,28:22-42等)。所以值得强调的是,以色列建国、所罗门作王甚至圣殿建成,这绝非意味着以色列“一次得救永远得救”。未来如何,仍然取决于以色列是否求义行善,遵行主道。而且显而易见,所罗门和以色列仍然可能犯罪(得罪神,得罪人),那时他们必须在神面前自卑,进入圣殿中祈求赦免(21,30)。而在教会实践中,“求你从天上你的居所垂听赦免”,就成了“认罪赦罪”祷告的真理根据。】
四、列邦(32-39)
32论到不属你民以色列的外邦人,为你的大名和大能的手,并伸出来的膀臂,从远方而来,向这殿祷告,33求你从天上你的居所垂听,照着外邦人所祈求的而行,使天下万民都认识你的名,敬畏你,象你的民以色列一样,又使他们知道我建造的这殿是称为你名下的。34你的民若奉你的差遣,无论往何处去与仇敌争战,向你所选择的城与我为你名所建造的殿祷告,35求你从天上垂听他们的祷告祈求,使他们得胜。36你的民若得罪你(世上没有不犯罪的人),你向他们发怒,将他们交给仇敌掳到或远或近之地。37他们若在掳到之地想起罪来,回心转意,恳求你说,我们有罪了,我们悖逆了,我们作恶了。38他们若在掳到之地尽心尽性归服你,又向自己的地,就是你赐给他们列祖之地和你所选择的城,并我为你名所建造的殿祷告,39求你从天上你的居所垂听你民的祷告祈求,为他们伸冤,赦免他们的过犯。
如果说22-31节的祷告重点是以色列的国民,那么32-39则转向外邦人。不过这里的外邦事项被进一步划分为两部分:第一、回归圣殿的外邦人(32-33);第二、因差遣(34-35)或因自己犯罪(36-39)进入外邦的以色列人。我们可以在这里进一步讨论三个问题,都涉及重建的基本事实和基本逻辑。
《第一》教会与政治:以色列一直需要认罪悔改、更新建造。从前的问题是非政治化,以及因此导致的对政治难民的蔑视;正在更新。极端泛政治化,以及与此相关的对圣会和圣职的混乱,亟需重建。《第二》主名与名人。“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使徒行传》4:12);“因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提摩太前书》2:5)。因为基督和教会超过一切执政的和掌权者的(《马太福音》6:13,28:18-20;《哥林多前书》15:24,《以弗所书》1:21,《歌罗西书》2:15,《启示录》2:26-27;《诗篇》2:8-12)。当代基督徒信仰最无耻的自轻自贱就是丑闻,因为教会和公民是君王的监督。这是信仰的常识。奈何有信仰的人类或基督徒实在太少了。不仅如此,都必须止步或息兵于教会和主日面前。极端左右立场不仅听不懂人话和神的话,也根本没有信仰;他们只是偶像崇拜者或邪教徒。圣经不是左派泛爱主义的婢女,也不是右派保守主义的幕僚。胜过阴间之门的是教会,去拆毁或侮辱基督的新妇教会的,无论何人,若不悔改,必有天罚:“若有人毁坏神的殿,神必要毁坏那人。因为神的殿是圣的,这殿就是你们”(《哥林多前书》3:17)。《第三》差遣与圣职:注意第34节。《罗马书》10:15,“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如经上所记,报福音传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另参《以弗所书》4:11-12,《使徒行传》13:10)。攻击主流混乱主的正道,我们自己尊重“严肃会”吗?
本章第35小段:「求你從天上垂聽他們的禱告祈求,使他們得勝。」
回覆刪除神早已宣告:百姓若謹守遵行神的律法,神必然會賜下得勝:「你們要追趕仇敵,他們必倒在你們刀下。你們五個人要追趕一百人,一百人要追趕一萬人;仇敵必倒在你們刀下」(《利未記》二十六7~8)。
因此,所羅門的第六個祈求,是求神向奉神的名爭戰的百姓賜下得勝(34~35節),「因為爭戰的勝敗全在乎耶和華」(《撒母耳記上》十七47)。
「使他們得勝」:原文是「採取行動進行審判」。實際的意思當然也是「使 他們得勝」。
本章第36小節:「“你的民若得罪你(世上沒有不犯罪的人),你向他們發怒,將他們交給仇敵擄到或遠或近之地;」
回覆刪除這是舊約有關人類普遍罪性的聲明。
舊約時代的以色列人,已經知道人人都犯了罪,不能靠自己的行為自救,須賴神的拯救。律法設贖罪的祭正是為此,但不能永遠除罪。比較《創世記》八21。看《羅馬書》三23.
「 將他們交給仇敵」: 意味著摩西時代以後關於懲罰悖逆的以色列的預言(《利未記》26:33,44;《申命記》25,36,64)將成為現實。即指悖逆的北以色列於B.C.722被亞述所滅,南猶大也在B.C.586被巴比倫滅亡,並被擄作俘虜的事件。可見,即便是被揀選的百姓,如果不悔改,神會舉起懲戒的劍(《箴言》15:10),如果仍不回心轉意就會從口中吐出來(《啟示録》3:16)。
所羅門求神赦免的根據,並不是根據百姓的屬靈光景,因為「世上沒有不犯罪的人」(36節);也不是因為百姓的悔改或禱告(37~38節),因為人常常在罪中而不自知;而是根據神的應許:「因為他們是禰的子民,禰的產業,是禰從埃及領出來脫離鐵爐的」(《列王紀上》八51)。
6章37節:「他們若在擄到之地想起罪來,回心轉意,懇求你說:‘我們有罪了,我們悖逆了,我們作惡了’;」
回覆刪除“想起罪來”: 強調悔改的第一步就是承認罪並歸向神(《列王紀上》8:41)。
“擄到仇敵之地”: 《利未記》 26:27~39《申命記》28:45~68 就有被擄到仇敵之地的警告。 所以所羅門這樣的禱告並非預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