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288。學習《希伯来书》(复讀)9∶8—26具体筆記 2024·11·28·
今天接续昨日所學習的神的话语……
2、祂的死(15-17)
15为此他作了新约的中保。既然受死赎了人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便叫蒙召之人得着所应许永远的产业。16凡有遗命,必须等到留遗命(约)的人死了。17因为人死了,遗命才有效力,若留遗命的尚在,那遗命还有用处吗?
关于“新约的中保”参见《希伯来书》8:6-12,12:24,及《提摩太前书》2:4-7,“4他愿意万人得救,明白真道。5因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6他舍自己作万人的赎价。到了时候,这事必证明出来。7我为此奉派,作传道的,作使徒,作外邦人的师傅,教导他们相信,学习真道。我说的是真话,并不是谎言”。中保是藉着“受死”才成立的,这是论证的关键与核心——祂用死成了万人与神之间的中保;而万人本来都是当死的罪人。基督的血不是造就一代又一代闭着眼睛“瞎说”的蚂蟥,而是有良心有信仰、勇于牺牲的新人,神借着祂的儿子与人类另立新约,建造有良心的新人。所以基督的血真正的含义在于指向祂的死,或牺牲生命;从而创造新的生命。换言之,这不是一般的流血,而是慷慨赴死,并且是为别人死,向生而死。这是《希伯来书》9:15-17强调的两个重点:第一、基督之死。名词在这3节经文中出现了2次;形容词出现了一次。第二、藉死立约:一方面,“受死赎了人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另一方面,“便叫蒙召之人得着所应许永远的产业”——流血牺牲不是徒然的,与国度或“天堂”相关,这是“窄门”。
关于基督之死的意义,可以平行阅读《创世纪》22:16-18,“16耶和华说,你既行了这事,不留下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我便指着自己起誓说,17论福,我必赐大福给你。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如同天上的星,海边的沙。你子孙必得着仇敌的城门,18并且地上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因为你听从了我的话”。《约翰福音》10:17-18,“17我父爱我,因我将命舍去,好再取回来。18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罗马书》5:6-11,“ 6因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7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8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9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他免去神的忿怒。10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藉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11不但如此,我们既藉着我主耶稣基督,得与神和好,也就藉着他,以神为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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