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172。学习《希伯来书》(复讀)2∶1—8a具体筆記 2024·8·4·

今天接续昨日所学习的神的话语……   

 1、圣经(1-2)

1所以我们当越发郑重所听见的道理,恐怕我们随流失去。

2那藉着天使所传的话,既是确定的,凡干犯悖逆的,都受了该受的报应。

这两句话是平行的,“所听见的道理”与“所传的话”平行;“随流失去”与“该受的报应”平行。越发,参见《马可福音》15:14等。郑重:《马太福音》10:17等。与“越发郑重”对立的态度就是“神岂是真说”和“真理是什么呢”。天使所传的话是“确定的”( 3:6,14;6:19,9:17)。神的话没有既是又非的。 9:15。悖逆:《罗马书》5:19,《哥林多后书》10:6。受了该受的报应:简单说就是“活该”。形容词的意思是(《罗马书》3:8)。名词的意思是(10:35,11:26)。上述概念大多出现在保罗其他书信中。

随流的“流”相当于是主流,也是流氓的流;这流和旷野倒毙的以色列人同类,最终不能得救。他们从来也不郑重圣经,所以讨论问题也从来不是根据圣经,而是根据人情、流俗和传统;并将信经和教义置于圣经之上。在后现代社会,一种“对圣经可以有不同的理解”的论调,搅扰并拆毁着我们仍然相信并固守圣经字句的信仰。关于“天使所传的话”,另参使徒行传7:53,“你们受了天使所传的律法,竟不遵守”(平行《使徒行传》7:35,38);《加拉太书》3:19,“这样说来,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原是为过犯添上的,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并且是藉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彼得前书》1:12,“他们得了启示,知道他们所传讲的一切事(传讲原文作服事),不是为自己,乃是为你们。那靠着从天上差来的圣灵,传福音给你们的人,现在将这些事报给你们。天使也愿意详细察看这些事”;《约伯记》33:23-24,“23一千天使中,若有一个作传话的与神同在,指示人所当行的事。24神就给他开恩,说,救赎他免得下坑。我已经得了赎价”。 《启示录》1:1,“耶稣基督的启示,就是神赐给他,叫他将必要快成的事指示他的众仆人。他就差遣使者,晓谕他的仆人约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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