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45。学习《希伯来书》11:4—21具体筆記 202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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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亚伯拉罕(8-9)
8亚伯拉罕因着信,蒙召的时候,就遵命出去,往将来要得为业的地方去。出去的时候,还不知往哪里去。
9他因着信,就在所应许之地作客,好像在异地居住帐棚,与那同蒙一个应许的以撒,雅各一样。
“你往哪里去”。亚伯拉罕启程与行程,需要5个条件。第一、因信。出于信仰,为了信仰。第二、天命。不是照自己的意思去哪里,而是顺服神的意思:“蒙召的时候,就遵命出去”。如果没有召命或召(καλούμενος)与命(ὑπήκουσεν),不过就是罗得和俄珥巴随着利欲和人意而行(《创世纪》13:10-11;《路得记》1:14),所谓偏行己路。底马去帖撒罗尼迦是人的“决志”(《提摩太后书》4:10),不是教会的和圣灵的差遣(《使徒行传》13:1-4)。后果是他无法承受的。第三、目的:“往将来要得为业的地方去”。不是去开创和经验自己的家业或项目,而是去委身教会,去侍奉神的国。第四、状况:“出去的时候,还不知往哪里去”。我们自己不可能决定侍奉的时间(“出去的时候”)和地点(还不知道往哪里去)。如果我们决定时间和地点,就不是“与神同行”——神不过是人的仆,为人的计划和安排服务的。第五、见证。教导儿女作同样的见证:侍奉主,而不是侍奉世界:“他因着信,就在所应许之地作客,好像在异地居住帐棚,与那同蒙一个应许的以撒,雅各一样”。我们是寄居者,我们的儿女也应如此。亚伯拉罕的约也是以撒和雅各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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