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14《历代志下》2023.2.14,第14天学习笔记(创世记1:14—19)

 代。14《历代志下》2023.2.14,第14天学习笔记(创世记1:14—19)
经文:神说:“天上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作记号,定节令日子、年岁;
          并要发光在天空,普照在地上!”事就这样成了。
          于是,神就造了两个大光,大的管昼,小的管夜;又造众星。
          就把这些光摆列在天空,普照在地上,
          管理昼夜,分别明暗。神看着是好的。
          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四日。
释经:
一.“光体”指太阳、月亮、星宿等,此处故意不提它们的名字,因为当时的迦南人以“太阳”、“月亮”作为神祇的名字。作者藉此暗示人不应把它们当做神祇,它们只不过是受造之物,和其他被造物无异,人不应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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