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618。學習《歷代誌下》27:1-9的具體筆記 2026·8·20·(#2246/918)
今天接續昨日所學習的神的話語:【 麻疯病常常起因于僭越,米利暗和乌西雅都是如此。本想悦人眼目,吃人自义;结果奇丑无比,人见人厌。麻疯病不过是各种埃及病之一。大致而言,埃及病是神对罪人的咒诅或对选民的管教。因此有人因攻击牧师和重建而眼瞎的,有人演攻击牧师和重建而瘸腿的;有人因此被水淹,有人因此被火烧。但神的心意起初确实如此:一方面,利未记22:22,“瞎眼的,折伤的,残废的,有瘤子的,长癣的,长疥的都不可献给耶和华,也不可在坛上作为火祭献给耶和华”;但另一方面,路加福音14:13,“你摆设筵席,倒要请那贫穷的,残废的,瘸腿的,瞎眼的,你就有福了”。而现在的问题仍然是:“你想痊愈吗”。一方面,列王纪下8:8,“王就吩咐哈薛说,你带着礼物去见神人,托他求问耶和华,我这病能好不能好?”另一方面,约翰福音5:6,“耶稣看见他躺着,知道他病了许久,就问他说,你要痊愈吗”?】
然後繼續學習的经文是《历代志下》27:1-9。
1约坦登基的时候年二十五岁,在耶路撒冷作王十六年,他母亲名叫耶路沙,是撒督的女儿。2约坦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效法他父乌西雅一切所行的,只是不入耶和华的殿。百姓还行邪僻的事。3约坦建立耶和华殿的上门,在俄斐勒城上多有建造,4又在犹大山地建造城邑,在树林中建筑营寨和高楼。5约坦与亚扪人的王打仗胜了他们,当年他们进贡银一百他连得,小麦一万歌珥,大麦一万歌珥。第二年,第三年也是这样。6约坦在耶和华他神面前行正道,以致日渐强盛。7约坦其余的事和一切争战,并他的行为,都写在以色列和犹大列王记上。8他登基的时候年二十五岁,在耶路撒冷作王十六年。9约坦与他列祖同睡,葬在大卫城里。他儿子亚哈斯接续他作王。
感谢主的话语。首先这段经文可以交叉结构。其次,这是列王纪下15:32-38的平行经文,“32以色列王利玛利的儿子比加第二年,犹大王乌西雅的儿子约坦登基。33他登基的时候年二十五岁,在耶路撒冷作王十六年。他母亲名叫耶路沙,是撒督的女儿。34约坦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效法他父亲乌西雅一切所行的。35只是丘坛还没有废去,百姓仍在那里献祭烧香。约坦建立耶和华殿的上门。36约坦其余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写在犹大列王记上。37在那些日子,耶和华才使亚兰王利汛和利玛利的儿子比加去攻击犹大。38约坦与他列祖同睡,葬在他祖大卫城他列祖的坟地里。他儿子亚哈斯接续他作王”,历代志下27章显然省略了列王纪下15:37的内容;但这场战争可以包括在历代志下27:7“一切争战”的记载之内。值得注意的是,历代志下27:3-5丰富了约坦一生的功绩。约坦的一切劳苦功高,神都记念。“2我们为你们众人常常感谢神,祷告的时候提到你们。3在神我们的父面前,不住地记念你们因信心所作的工夫,因爱心所受的劳苦,因盼望我们主耶稣基督所存的忍耐。4被神所爱的弟兄阿,我知道你们是蒙拣选的”( 帖撒罗尼迦前书 1:2-4)。阿门。
我認為的第二十七章要義:烏西雅去逝後,約坦正式登基作猶大王,那時他二十五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十六年。他母親名叫耶路沙,是撒督的女兒。所以,約坦也在信仰上得著了良好的傳承。
回覆刪除一、約坦作王的事奉與政蹟(1-6)
約坦在正式登基之前,他已經在朝政上代理他父親執行工作好些年。因為自從他父親烏西雅王長大痲瘋之後,烏西雅王就不親自出朝,主持國政,他指派他兒子約坦代理他參與朝會,甚至主持朝會,烏西雅王則退居幕後審斷,由約坦出面分配執行。等到約坦對朝政工作越過越熟悉,烏西雅王就將大權漸漸釋放給約坦。所以,當約坦登基時,在國政上他已經不是生手,而是能夠駕輕就熟的國君。
1、約坦王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因為他在信仰上,接受了良好的傳承,他敬畏神,認識遵行神的律法典章,他覺得他父親所行之道,都是合乎神心意的,對國家與子民都有益,因此他效法他父親的作為。但是他對那些行邪僻之事的百姓,似乎太寬鬆了,並沒有禁止或取諦,以致那樣的人與事,持續發生。(2)
2、只是他不入耶和華的殿。或許他認為他父親是在進入聖殿,受到耶和華神懲罰長大痲瘋的,因此他敬畏神的安排,謙卑的不敢再進神的殿。這一點他或許誤解了,使他生命成長的虧損。按照律法,君王根據神所規定的程序,是可以進入聖殿,並在殿中禱告的,只是他不能點燈和燒香,那是神指派給祭司的職分。大衛、所羅門、約沙法等,都曾在聖殿主持大典,領導子民在聖殿禱告。(2)
3、他作了許多建設工程,他整建了聖殿的門、耶路撒冷的城樓、和修建國內許多城邑、營寨的工程。(3-4)
4、他打敗亞捫人的入侵,使他們臣服,向猶大進貢。因他在耶和華面前行正道,以致日漸強盛。(5)
約坦王在位時間不長,只有十六年,他中年四十一歲就去逝了。他一生沒有甚麼顯著的過失,是猶大君王中難得的良君。
本網誌另開的經書學習《創世記》26/8/20
回覆刪除40章第1小段:「這事以後,埃及王的酒政和膳長,得罪了他們的主埃及王」
文意解釋:「這事以後」:指約瑟被波提乏下在監裏(參卅九20)之後;究竟過了多久,聖經沒有明言,可能達數個月或數年之久。
「埃及王的酒政和膳長」:『酒政』監管王的飲料,並為王倒酒(參尼一11~二1);『膳長』主理王的膳食;此二職亦須防備別人下毒藥謀害王,故均由王的親信出任,乃屬宮廷高官。
「得罪了他們的主埃及王」:有謂膳長圖謀害王,酒政無辜被連累。但古時帝王喜怒無常,所謂『得罪』,不一定指他們作了不利於王的事,可能只是一時不謹慎而觸怒了王(參2節)。
應用:
(一)酒政和膳長不會體貼王的心意,以致得罪了王;我們事奉神的人,必須會體貼神的心意,才能討神喜悅。
(二)在教會中,會作事的人多,能體貼神心意的人少;要懂得神的心意,便須和祂經常有親密的交通。
本網誌另開的經書學習《創世記》26/8/20
回覆刪除第40章7小節:「他便問法老的二臣,就是與他同囚在他主人府裏的,說,他們今日為甚麼面帶愁容呢?」
本節文意:第六、七兩節表明約瑟關心他所服事的人,並且觀察入微。監獄本是冷酷、猜疑、恐怖的地方,人在那裏呆久了,容易變成無情,但約瑟仍滿有愛心和溫情。
話中之光:
(一)約瑟的態度,可供在教會中服事聖徒者學習:
1.要先放下自己的愁苦,才能關心別人的愁苦。
2.要注意觀顏察色,設法瞭解別人內心的疾苦。
3.要對人表露關懷和同情,這能減輕他們的痛苦。
(二)約瑟身在監獄之中,並沒有讓監獄捆住他的心。我們無論落在怎樣的環境中,總要盡心竭力地工作,不可因自己的境遇和痛苦,而灰心喪志,找藉口放棄自己該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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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40章23節:「酒政卻不記念約瑟,竟忘了他。」
話中之光:
(一)得意時忘記失意時的恩人,這是人性的特徵。但我們不可忘記那曾恩待我們的神和人。
(二)人雖會忘記我們,神卻不忘記我們(賽四十九15~16)。
(三)酒政此時倘若沒忘記約瑟,而設法為他求情,使之釋放出獄,後來恐就沒有為法老解夢的機會(參四十一14)。人的記念或不記念,都是出於神;只有神能控制並安排發生於我們身上的事情。
(四)我們要學習不去依靠人,而完全信靠神;期望從人得到甚麼,即使是最小的也不可靠,但盼望從神得到甚麼,即使是最大的也不過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