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596。學習《歷代誌下》24:1-27的具體筆記 2026·7·29·(#896)
今天接續昨日所學習的神的話語:【从经文本身看,无法判断约阿施的母亲以及妻子儿女对他的影响(1,3)。西比亚:צִבְיָה,鹿,羚羊,母羚羊。至于耶何耶大为什么为约阿施取了两个妻子,这也没有判断。但是按照诫命的基本原则,这事可能为后来的悲剧埋下了祸根。如果是约阿施自己要一夫多妻,另当别论;祭司主动讨好君王的人性,可能需要检讨。从逻辑上看,耶何耶大去世之后约阿施倒行逆施,至少他的两个妻子没有起到好的作用。当然“生儿养女”表明神按盐约此时仍祝福大卫的后裔,同时也因“约阿施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而向他施慈爱。不过值得强调的是,约阿施作正事在多大程度上出于自己,多大程度上是因为耶何耶大,一直就是一个问题。约阿施一生47岁,作王时间与大卫所罗门一样。遗憾的是因为自己的罪,在壮年时期遭天谴而灭亡。】
2、重修圣殿(4-14)
1约阿施登基的时候年七岁,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年。他母亲名叫西比亚,是别是巴人。2祭司耶何耶大在世的时候,约阿施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3耶何耶大为他娶了两个妻,并且生儿养女。4此后,约阿施有意重修耶和华的殿,5便召聚众祭司和利未人,吩咐他们说,你们要往犹大各城去,使以色列众人捐纳银子,每年可以修理你们神的殿。你们要急速办理这事。只是利未人不急速办理。6王召了大祭司耶何耶大来,对他说,从前耶和华的仆人摩西,为法柜的帐幕与以色列会众所定的捐项,你为何不叫利未人照这例从犹大和耶路撒冷带来作殿的费用呢?7因为那恶妇亚他利雅的众子曾拆毁神的殿,又用耶和华殿中分别为圣的物供奉巴力。8于是王下令,众人作了一柜,放在耶和华殿的门外,9又通告犹大和耶路撒冷的百姓,要将神仆人摩西在旷野所吩咐以色列人的捐项给耶和华送来。10众首领和百姓都欢欢喜喜地将银子送来,投入柜中,直到捐完。11利未人见银子多了,就把柜抬到王所派的司事面前。王的书记和大祭司的属员来将柜倒空,仍放在原处。日日都是这样,积蓄的银子甚多。12王与耶何耶大将银子交给耶和华殿里办事的人,他们就雇了石匠,木匠重修耶和华的殿,又雇了铁匠,铜匠修理耶和华的殿。13工人操作,渐渐修成,将神殿修造得与从前一样,而且甚是坚固。14工程完了,他们就把其余的银子拿到王与耶何耶大面前,用以制造耶和华殿供奉所用的器皿和调羹,并金银的器皿。耶何耶大在世的时候,众人常在耶和华殿里献燔祭。15耶何耶大年纪老迈,日子满足而死。死的时候年一百三十岁,16葬在大卫城列王的坟墓里。因为他在以色列人中行善,又事奉神,修理神的殿。
约阿施重修圣殿显然是值得肯定的。但是这场重建运动似乎只是集中在募捐等物质层面,并没有打开律法书将国度建造在真理的根基之上。也许这是“利未人不急速办理”的原因之一(或者反对强制征税),也是耶何耶大没有主动起来行动的原因之一。这种情况类似基督教在过去2000年倾心建这造大教堂,但真理教导每况愈下。“1耶稣出了圣殿,正走的时候,门徒进前来,把殿宇指给他看。2耶稣对他们说,你们不是看见这殿宇吗?我实在告诉你们,将来在这里,没有一块石头留在石头上不被拆毁了”(马太福音24:1-2)。
本網誌另開的經書學習《創世記》26/7/29
回覆刪除18章第2小段:「舉目觀看,見有三個人在對面站著。他一見,就從帳棚門口跑去迎接他們,俯伏在地」
文意解釋:「三個人」:他們之中有一位是神自己(參13節);耶和華親自和兩個天使(創十九1),以人的形像向亞伯蘭顯現。當時亞伯蘭可能並未認出他們是神和天使。
一至八節亞伯蘭盛情款待陌生客旅的記載,成了『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來十三2)的典故。
「跑去迎接」:表示其熱忱。
「俯伏在地」:表示其謙卑。
應用:
(一)榮耀的神降卑祂自己,取了人的樣式,站在與人同等的地位上,乃因為祂喜歡作人的朋友,與人有交通。
(二)我們要學習在交通中,常常「舉目觀看」。
(三)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雅四6;彼前五5)。
(四)一個常活在與神交通中的人,對神並對人是何等的熱切、謙卑。
24章第7小段:「(因為那惡婦亞她利雅的眾子曾拆毀神的殿,又用耶和華殿中分別為聖的物供奉巴力。)」
回覆刪除原文字義:「惡」邪惡;「亞他利雅」受耶和華的苦;「巴力」主。
文意解釋:「因為那惡婦亞她利雅的眾子曾拆毀神的殿,又用耶和華殿中分別為聖的物供奉巴力」:『亞她利雅的眾子』指她娘家的外戚;『拆毀神的殿』不是指拆毀建築物本身,而是指刮去貼金和貼銀;『分別為聖的物』指原本奉獻用於聖殿的聖器和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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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第18章10小節:「三人中有一位說:『到明年這時候,我必要回到你這裏;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個兒子。』撒拉在那人後邊的帳棚門口也聽見了這話。」
本節文意:「三人中有一位」:這一位是指著神說的。
「到明年這時候,...」:這是神第二次向他說同樣的應許(創十七21),或許是上一次撒拉沒有在場。
靈意註解:「生一個兒子」:即指生以撒,豫表『活出基督』。
話中之光:
(一)神來的時候,兒子就生了;神是生命的本源。我們傳福音傳續神生命的有效方法,乃是仰望神的臨在。
(二)「撒拉生兒子」乃是神的旨意,但神這旨意的成就,必須等到明年神回到這裏的時候,可見是神親自成功祂的旨意;祂所發起的,祂來成就。神旨意的成功,不需要人的幫助。
(三)神有神的時候,所以我們需要忍耐等候。
(四)神的心意是要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活出基督;我們越多得著神的顯現,越多與神有親密的交通,便越能活出基督。
第24章8小節:「於是王下令,眾人做了一櫃,放在耶和華殿的門外,」
回覆刪除本節文意:「於是王下令,眾人做了一櫃,放在耶和華殿的門外」:『櫃』即指奉獻箱;『門外』供一般百姓奉縣。
這捐款櫃是聖經歷史上最初的捐款櫃,一直保留到耶穌時代(參可十二41)。當時通過這一捐款櫃籌集到的銀子是由君王和祭司派遣的專人來管理的(參代上二十六20)。
話中之光:(一)從此,一改強制徵收方式,變成隨心所願自由奉獻。「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林後九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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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18章32節:「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我再說這一次,假若在那裏見有十個呢?』祂說:『為這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
本節注釋:從廿七節至卅二節,亞伯拉罕將義人的人數逐步減少至十個,這是因為他還不夠認識神,不敢一下子就提「十個」義人,恐怕觸犯了神。亞伯拉罕或許認為羅得和他的家人,至少有十個人是不與所多瑪同流合污的義人,因此沒有再繼續求問下去。其實,他估計過高,最後僅有三人得救(創十九15,26)。
話中之光:
(一)亞伯拉罕的禱告,是以「問」代「求」,他的「問」就是他的「求」;求問神,確實不失為禱告的良方(詩廿七4)。
(二)信徒能夠經由求問、商量的過程,漸漸地認識神的心意。
24章9節:「又通告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百姓,要將神僕人摩西在曠野所吩咐以色列人的捐項給耶和華送來。」
回覆刪除原文字義:「通告(原文雙字)」給,置,放(首字);聲音(次字)。
本節注釋:「又通告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百姓,要將神僕人摩西在曠野所吩咐以色列人的捐項給耶和華送來」:『以色列人的捐項』指律法規定二十歲以上的男丁要奉獻半舍客勒作為會幕的使用(參出三十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