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574。學習《歷代誌下》21:1-20的具體筆記 2026·7·7·(#874)

 今天接續昨日所學習的神的話語:【感谢主的话语。约沙法是个“好王”,但却生了一个混账的儿子。至于约兰起初败坏的原因,可以参见历代志下18:1,“约沙法大有尊荣资财,就与亚哈结亲”。即约沙法让自己的儿子约兰迎娶了亚哈与耶洗别所生的女儿亚他利雅。这场婚姻成了约兰的地狱。“6他行以色列诸王的道,与亚哈家一样。因他娶了亚哈的女儿为妻,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不知道婚姻家庭神学的表演艺术家与人精们情何以堪。历代志下21章简要记载的约兰罪恶累累的一生。这位君王也许可以感慨余生也早——他若生活在主流基督教的时代,不可能这样被记载的圣经中;因为这个非政治邪教或者不允许“讲政治”而使约兰根本不可能载入史册和圣经。或者,约兰只是基督徒应该顺服和代祷的“掌权者”,甚至是应该去爱的仇敌。然后旧约就这样再一次打脸的假师傅,进一步展开了基督教重建的历史画卷。可以将这一章平行交叉为三大部分:每一部分平行记载了约兰的犯罪和神及其仆人的反应。这双重信息可以总结为道成肉身。“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9)。阿门。】

一、婚姻与家庭(1-7)

1约沙法与他列祖同睡,葬在大卫城他列祖的坟地里。他儿子约兰接续他作王。2约兰有几个兄弟,就是约沙法的儿子亚撒利雅,耶歇,撒迦利雅,亚撒利雅,米迦勒,示法提雅。这都是犹大王约沙法的儿子。3他们的父亲将许多金银,财宝,和犹大地的坚固城赐给他们。但将国赐给约兰,因为他是长子。4约兰兴起坐他父的位,奋勇自强,就用刀杀了他的众兄弟和以色列的几个首领。5约兰登基的时候年三十二岁,在耶路撒冷作王八年。6他行以色列诸王的道,与亚哈家一样。因他娶了亚哈的女儿为妻,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7耶和华却因自己与大卫所立的约,不肯灭大卫的家,照他所应许的,永远赐灯光与大卫和他的子孙。

首先注意第1节与第20节的前后呼应:两代君王安葬地完全不同;这意味着人的一生言行都是有后果的(约翰福音5:25-29)。约兰:יְהוֹרָם,Jehovah is exalted。与北国以色列另外一位君王同名;也有祭司叫约兰。第2节谈到约兰6个弟兄就是约沙法另外6个儿子。第3节说明约沙法对这7个儿子有了不同的安排。约沙法第三次悲剧性的缺乏知人之智。长子继承王位这是人的传统,但大卫并非长子。“4约兰兴起(קוּם)坐他父的位,奋勇自强,就用刀杀了他的众兄弟和以色列的几个首领”。动词קוּם可能表明约兰在众弟兄中本来天赋平平;现在却异军凸起。而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他在众弟兄中并没有显露头角,甚至伪装自己,弟兄相爱。但是一旦继承大统,就开始“奋勇自强”:חָזַק,to strengthen, prevail, harden, be strong, become strong, be courageous, be firm, grow firm, be resolute, be sore。至少在这个语境中,这个动词更指刚愎自用和独裁专制。约兰要建立一人体制。这也同时出于自卑者的权力恐惧与独裁者一人独大的权力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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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網誌另開的經書學習《羅馬書》26/7/7
    12章6節:「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或說豫言,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說豫言;」
    本節注釋:「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恩賜』是指因恩典而來的特別才幹――是神為著基督身體的需要白白賜給祂子民的。『各有不同』是指性質、功用和程度上的差別。
    「或說豫言,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說豫言」:『說豫言』也可繙為『作先知講道』(參林前十四1),就是有聖靈的感動,能宣講神的啟示和信息,以造就、安慰和勸勉信徒。
    話中之光:
    (一)因著各人所蒙的恩典不一樣的緣故,各人在神面前所得著的恩賜也不一樣。每一個有恩賜的,不管是話語的職事,或者是服事的職事,都要按著神所給他的恩賜來作。
    (二)我們並不嫉妒別人的恩賜,也不自嘆我們為甚麼沒有某種恩賜。我們接受我們自己,善用神所賜給我們的恩賜。
      (三)你有甚麼種的恩賜,你只作到你的恩賜為止。千萬不要作到比你信心的程度還要高,要留下地位給別的弟兄來作。你把所有的工作都作了,別的弟兄就沒有工作了。教會裏最好是一個人作一份。不能一個人作兩份,更不能一個人作全份。要給每一個弟兄姊妹都有機會事奉神,像你有機會事奉神一樣。
     (四)信徒不應當否認有各種恩賜的存在,也不應當拒絕運用其恩賜的假謙卑。
     (五)我們常常羨慕屬靈人,但不是羨慕他的屬靈,乃是羨慕他的恩賜;然而恩賜是神所給的(參林前十二11),所以不必羨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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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本網誌另開的經書學習《羅馬書》26/7/7
    12章第11小段:「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裏火熱,常常服事主。」
    原文字義:「殷勤」熱切,急忙,迅速;「懶惰」緩慢,猶豫,遲延,怠惰;「心裏」靈裏。
    文意解釋:「殷勤不可懶惰」:懶惰是導致靈性貧乏的主要原因。
    「要心裏火熱」:原文是指靈裏火熱。更新後清明、謹守的心思(參2節),若沒有火熱的靈來平衡配合,很可能會使人『無所作為』,所以要常常將靈如火挑旺起來(提後一6~7)。
    「常常服事主」:這句話在原文可作兩種解法:(1)作奴僕服事主;(2)要利用機會及時服事主。
    應用:
    (一)基督徒對事不能隨隨便便。基督徒可以被燒掉,但是他絕不可以被銹掉。
    (二)『要殷勤不懶惰』換句話說,不殷勤,就是懶惰。在屬靈的事情上,我們一個人也許要當作十個人、一百個人用才好。
    (三)我們要殷勤,意思就是我們在神面前要是一個不怕事情的人,是熱心的在那裏事奉神的人,是靈裏火熱的人。我們在神面前總是找事情來事奉神。
    (四)那一位復活的基督所最不能容忍的,就是不冷不熱(啟三15~16)。
    (五)人生悲劇之一是常常讓機會溜走。『有三樣一去不返的東西──射出去的箭,說出去的話,以及失去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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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21章第3節:「他們的父親將許多金銀、財寶,和猶大地的堅固城賜給他們;但將國賜給約蘭,因為他是長子。」
    文意解釋:「他們的父親將許多金銀、財寶,和猶大地的堅固城賜給他們」:約沙法效法南國第一位王羅波安的作法(參代下十一23),讓自己的兒子們分散在「猶大地的堅固城」,既可以控制各處要塞,又可以避免與長子爭奪王位,本來是非常精明的安排。但他的籌算終歸於無有,因為禍起蕭牆,不是眾兄弟與約蘭爭奪王位,而是約蘭殺了他的眾兄弟(參4節)。
    「但將國賜給約蘭,因為他是長子」:『將國賜給約蘭』意指將王位賜給約蘭;『長子』根據以色列人的習俗,長子具有繼承「家長」權位和雙份產業的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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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本網誌另開的經書學習《羅馬書》26/7/7

    第12章18小節:「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

    本節文意:「若是能行」:這話表示有不能行的時候――當基本信仰真理受到破壞時,當主的名受到羞辱時,便不能妥協求安。只要不違反這項基本原則,當主動權在我們這一方的時候,就是『能行』的時候。

    「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基督徒是平安之子(參路十6);主耶穌的登山教訓也說:『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太五9)。

    話中之光:

    (一)基督徒追求與人和睦是有先決條件的,我們不能為著與人和睦,而犧牲真理見證或同流合污。

    (二)追求與眾人和睦,是需要出代價,肯被人佔便宜,肯遷就對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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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第21章4小節:「約蘭興起坐他父的位,奮勇自強,就用刀殺了他的眾兄弟和以色列的幾個首領。」
    原文字義:「興起」激起,舉起;「奮勇自強」堅定,堅固。

    本節文意:「約蘭興起坐他父的位,奮勇自強」:『興起』意指鞏固王位;『奮勇自強』意指壓制一切反對勢力。

    「就用刀殺了他的眾兄弟和以色列的幾個首領」:最後就是排除異己,舉凡對他的王權有妨礙的人,包括「眾兄弟」和「幾個首領」,都予處死。

    約蘭除掉了潛在的反對勢力。他肆意殺戮的目的可能是為了奪取兄弟的所有,或嫉妒比自己虔誠的人(參13節),亦或對王位有了危機感。但最關鍵的原因是王后亞她利雅的慫恿。約蘭生性懦弱,因此王宮的實權實際上掌握在她手裡。此處的臣子是約沙法時期教律法的人,很可能反對過約蘭娶亞哈的女兒為王妃。約蘭試圖通過除掉以上兩派勢力,鞏固自己的王權。他的這一舉動與邪惡的北以色列王沒有什麼區別(參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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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21章5節:「約蘭登基的時候年三十二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八年。」
    本節文意:「約蘭登基的時候年三十二歲」:實際上,約蘭登基以前就與父王約沙法共同執政約有五年。
    「在耶路撒冷作王八年」:約蘭用無辜者的血換來的王位僅維持了8年,最後兩年還被重病纏身,在痛苦中死去(參18~20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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