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565。學習《歷代誌下》20:20-30的具體筆記 2026·6·28·(#865)

 

   今天接續昨日所學習的神的話語:【比拉迦的胜利是值得纪念的。但是神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和出比拉迦,最终都是将人归入圣殿。“27犹大人和耶路撒冷人都欢欢喜喜地(בְּשִׂמְחָה,with joy,创世记31:27,民数记10:10,申命记28:47等)回耶路撒冷,约沙法率领他们。因为耶和华使他们战胜仇敌,就欢喜快乐(שִׂמְּחָם,שָׂמַח,to rejoice, be glad;出埃及记4:4,利未记23:40等)。28他们弹琴,鼓瑟,吹号来到耶路撒冷,进了耶和华的殿(בֵּית יְהוָה,the house of the LORD)。”这是什么意思呢?胜利之后,返回圣殿感恩赞美的人太少了,而带领人民返回圣殿的约沙法少之又少。很多靠主得胜的约沙法会将胜利的荣耀归给自己,或用来谄媚“人民英雄”。这是主的话语:“11耶稣往耶路撒冷去,经过撒玛利亚和加利利。12进入一个村子,有十个长大麻疯的迎面而来,远远地站着。13高声说,耶稣,夫子,可怜我们吧。14耶稣看见,就对他们说,你们去把身体给祭司察看。他们去的时候就洁净了。15内中有一个见自己已经好了,就回来大声归荣耀与神。16又俯伏在耶稣脚前感谢他。这人是撒玛利亚人。17耶稣说,洁净了的不是十个人吗?那九个在哪里呢?18除了这外族人,再没有别人回来归荣耀与神吗”(路加福音17:11-18)。西方崛起后,“神的家”正在逐年减少。这是当代史。】

20次日清早,众人起来往提哥亚的旷野去。出去的时候,约沙法站着说,犹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哪,要听我说,信耶和华你们的神就必立稳。信他的先知就必亨通。21约沙法既与民商议了,就设立歌唱的人,颂赞耶和华,使他们穿上圣洁的礼服,走在军前赞美耶和华说,当称谢耶和华,因他的慈爱永远长存。22众人方唱歌赞美的时候,耶和华就派伏兵击杀那来攻击犹大人的亚扪人,摩押人,和西珥山人,他们就被打败了。23因为亚扪人和摩押人起来,击杀住西珥山的人,将他们灭尽。灭尽住西珥山的人之后,他们又彼此自相击杀。24犹大人来到旷野的望楼,向那大军观看,见尸横遍地,没有一个逃脱的。25约沙法和他的百姓就来收取敌人的财物,在尸首中见了许多财物,珍宝,他们剥脱下来的多得不可携带。因为甚多,直收取了三日。26第四日众人聚集在比拉迦(就是称颂的意思)谷,在那里称颂耶和华。因此那地方名叫比拉迦谷,直到今日。27犹大人和耶路撒冷人都欢欢喜喜地回耶路撒冷,约沙法率领他们。因为耶和华使他们战胜仇敌,就欢喜快乐。28他们弹琴,鼓瑟,吹号来到耶路撒冷,进了耶和华的殿。29列邦诸国听见耶和华战败以色列的仇敌,就甚惧怕。30这样,约沙法的国得享太平,因为神赐他四境平安。


洗斯坡神迹、比拉迦聚会和神的殿崇拜,这一切不仅是以色列的盛事;神的作为从来具有全地的意义,且始终彰显着祂的公义与怜悯:“29列邦诸国听见耶和华战败以色列的仇敌,就甚惧怕。30这样,约沙法的国得享太平(שָׁקַט),因为神赐他四境平安(נוּחַ)”。第29节的原文顺序是这样的:וַיְהִי פַּחַד אֱלֹהִים עַל כָּל־מַמְלְכוֹת הָאֲרָצוֹת בְּשָׁמְעָם כִּי נִלְחַם יְהוָה עִם אוֹיְבֵי יִשְׂרָאֵל,And the fear of God was on all the kingdoms of countries, when they had heard that the LORD fought against the enemies of Israel。“敬畏神”这个概念是引领天下大事的。如同创世记4:26,“塞特也生了一个儿子,起名叫以挪士。那时候,人才求告耶和华的名”。人类需要一场严厉的教训,才会重新学习敬畏。有时候教会也一样:“11全教会,和听见这事的人,都甚惧怕。12主藉使徒的手,在民间行了许多神迹奇事,(他们(或作信的人)都同心合意地在所罗门的廊下”(使徒行传5:11-12)。另外注意这里说的是“以色列的仇敌”,而不是“犹大国的仇敌”;虽然这里的以色列指“约沙法的国”——以色列这个概念是有特殊意义的:“27那人说,你名叫什么?他说,我名叫雅各。28那人说,你的名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因为你与神与人较力,都得了胜”(创世记32: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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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網誌另開的經書學習《羅馬書》26/6/28

    3章第8小段:「為甚麼不說,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呢?這是毀謗我們的人說我們有這話。這等人定罪是該當的。」

    文意解釋:「這等人定罪是該當的」:『這等人』按原文可作二解:一指這些說話的人,另指他們所說的話;故本句話一面可解作說這些話的人理當被定罪,一面也可解作他們這等辯詞應予定罪。

    這些人曲解並詆毀使徒的話,認為保羅所傳福音的道理,叫人不必遵守律法規條(西二20~23),豈不正符合他們所辯解的話――人的犯罪作惡,正好幫助神顯出祂的良善來。這樣的辯解,是混亂神的真理,也證明他們不肯悔改認罪、接受神的救恩,所以他們該受神的審判。

    羅馬三章一至八節這一段話,一面駁斥猶太人因有神的律法,故可免同外邦人一樣,受神定罪的辯解;一面也隱約地指出,律法的用意原不是要人遵行,而是在顯明神的信實和公義,使人藉以認識神。

    應用:

    (一)撒但常用『作惡以成善』的謬論來迷惑引誘人,叫人自暴自棄地犯罪;其實這是牠侮辱神、毀謗神的計謀。

    (二)俗語說;『惡人有惡人的理』,連盜賊也有他們自以為是的道理,但我們基督徒要以神的話為真理,而不可試圖自圓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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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本網誌另開的經書學習《羅馬書》26/6/28
    3章3節:「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神的信嗎?」
    本節注釋:「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在第二節和第三節之間,似乎有個質疑的話,只在心裏嘀咕,沒有明白表示出來,而保羅這段話,乃是針對人們這隱而未宣的議論給予答覆。人是在那裏不以為然地說:猶太人雖然有神的聖言交託給他們,但因著他們的不信,並沒有享受到甚麼好處。
    「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神的信麼?」:保羅對上述疑問的答覆是說:我們縱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提後二13);人的不信,斷不能使神的信實變成無效。
    話中之光:
    (一)神是信實的,祂所說的話,必然都會成全,投靠祂的人,必不至於羞愧(羅九28,33)。
     (二)神既是信實的,我們就該當『不要怕,只要信』(可五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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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本網誌另開的經書學習《羅馬書》26/6/28

    第3章11節:「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

    本節文意:「沒有明白的」:指心思上的敗壞,人的思想變為無知昏暗(羅一21~22;太十三14),因此不能認識神和正道。

    「沒有尋求神的」:指需求上的敗壞,人只顧追求滿足身體和精神的慾望,卻不尋求神以滿足最深處心靈的虛空。

    話中之光:

    (一)『沒有明白的』,可見人的理性並不可靠,若非聖靈光照、作工,我們憑自己實難領悟救恩的道理(林前二14)。

    (二)墮落的人憑己意是永不會尋求神的。只是由於聖靈的工作,人才會這樣做。

    (三)不是我們尋求神,乃是神來尋找我們(路十九10)。如今祂既找著了我們,就要我們反過來尋求祂(太七7~8)。

    (四)神所尋找的,乃是我們這個『人』(創三9);但我們信徒所尋找的,卻往往不是神自己,而是神之外的一些『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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