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493。學習《歷代誌下》11:5-23的具體筆記 2026·4·17·(#2121/793)

今天接續昨日所學習的神的話語:【 这两段经文重点不同。5-10记载了15座坚固城。11-12则强调各城的军长、粮油装备等。不过两段经文共享的概念是保障与坚固。其中保障用的概念是מָצוֹר,siege-enclosure, siege, entrenchment, siege works;מְצוּרָה,siege-works, stronghold, rampart)。所谓坚固,在第11-12节动词חָזַק重复出现,基本含义是:to strengthen, prevail, harden, be strong, become strong, be courageous, be firm, grow firm, be resolute, be sore;to hold strongly with。个人实力可以是十字架,但国家实力不是十字架,而是军事力量。这个动词最早出现在《创世记》19:16,“但罗得迟延不走。二人因为耶和华怜恤罗得,就拉着他的手和他妻子的手,并他两个女儿的手,把他们领出来,安置在城外”。值得强调的是,6-10节所列城邑都是南面和西面的要塞,不是面对北方以色列国的。南方是埃及,西方面对希腊诸子和非利士人。强大不是为了内战。】

二、圣事(13-17)

13以色列全地的祭司和利未人都从四方来归罗波安。

14利未人撇下他们的郊野和产业,来到犹大与耶路撒冷,是因耶罗波安和他的儿子拒绝他们,不许他们供祭司职分事奉耶和华。

15耶罗波安为丘坛,为鬼魔(原文作公山羊),为自己所铸造的牛犊设立祭司。

16以色列各支派中,凡立定心意寻求耶和华以色列神的,都随从利未人,来到耶路撒冷祭祀耶和华他们列祖的神。

17这样,就坚固犹大国,使所罗门的儿子罗波安强盛三年,因为他们三年遵行大卫和所罗门的道。

真正的国家实力和根基在宗教信仰,是神职人员(祭司和利未人)和信徒(以色列各支派中,凡立定心意寻求耶和华以色列神的)以及信神的君王(他们三年遵行大卫和所罗门的道)“坚固犹大国,使所罗门的儿子罗波安强盛三年”(17)。在南北分裂的历史时期发生过大规模的“移民”事件,因为“利未人撇下他们的郊野和产业,来到犹大与耶路撒冷,是因耶罗波安和他的儿子拒绝他们,不许他们供祭司职分事奉耶和华”。在某种意义上,类似行动正发生在欧美和加美之间。利未人在这场变局中起到了领袖的作用,他们没有随从北方的多数,也没有迷恋北方的丰饶。“信仰,我们是认真的”。正因为如此,“利未人撇下他们的郊野和产业”。这不容易,这是十字架的路:《马太福音》19:29,“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有古卷添妻子),儿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这也是基督教重建在全地引起的变化,几乎每天,都有从主流出来。利未人南下方兴未艾。


留言

  1. 本章第13小段:「以色列全地的祭司和利未人都從四方來歸羅波安。」

    祭司與利未人歸附羅波安:聖職人員因堅持耶京的聖殿才是唯一敬拜神的地方,另因被禁止在北國工作,就從北方投奔南國。

    耶羅波安登基後不久(參看《列王紀上》12:31的腳註)及其後(留意14節的“和他的兒子”),忠心的祭司和利未人便從以色列移居到猶大。

    有關 誰有權設立祭司?耶羅波安有沒有這個權力?國家分裂以前,以色列人集中在耶路撒冷敬拜神,百姓一年三次,聚在那裡守三個大節期,其他的日子由散居全國各地的祭司和利未人,在各支派的地域內為他們主持敬拜和禮儀。祭司和利未人管獻祭,教導神的律法,鼓勵百姓繼續信靠神,防避異教的影響。

      國度分裂以後,以色列的新王耶羅波安認為這些祭司和利未人是新政權的威脅,因為他們仍然保持對耶路撒冷的忠誠。於是他就設立自己的祭司,禁止利未人供職,逼得他們遷往南國。他所立的異教祭司鼓勵百姓拜偶像,這個新國家既然沒有屬靈的領袖,就陷入棄絕神的危機中。



    回覆刪除
  2. 11章14節:「利未人撇下他們的郊野和產業,來到猶大與耶路撒冷,是因耶羅波安和他的兒子拒絕他們,不許他們供祭司職分事奉耶和華。」
    「拒絕」:「棄絕」。
    耶羅波安與北國的君王都拜偶像,又立凡民作祭司,罪上加罪。(參閲《列王紀上》12:31; 13:33)

    回覆刪除

  3. 本章第15小節:「耶羅波安為邱壇、為鬼魔(原文作公山羊)、為自己所鑄造的牛犢設立祭司。」

    “為鬼魔”。山羊模樣的偶像。參看《利未記》17:1-7的腳註。“牛犢”。參看《列王紀上》12:28節的腳註。

    為了阻止北國的百姓前往聖殿敬拜(《列王紀上》12:27),耶羅波安並沒有使用高壓政策,而是發明了一個似是而非、體貼肉體的新宗教,用宗教為他的政治目的服務。他用方便的地點代替耶路撒冷,用金牛犢代替約櫃,用聽命於自己的非利未人代替遵守律法的利未人擔任祭司,用新的敬拜形式代替原來的敬拜形式。教導律法的利未人被迫撇下產業、離開北國,「來到猶大與耶路撒冷」(13~14節)。結果北國的百姓越來越不明白律法,越來越習慣體貼肉體的新宗教,還以為自己仍在敬拜神,實際上離神越來越遠。

    「日光之下並無新事」(《傳道書》1:9)。幾千年來,仇敵若想利用宗教來為某種政治目的或社會理念服務,一定也會拒絕那個時代的「利未人」,讓信徒對聖經一知半解,一面敬拜「自己所鑄造的牛犢」(15節),一面還以為自己是在愛神愛人。

    有關公山羊和牛犢偶像:有關牛犢偶像的資料,可參看:《列王紀上》12:28的注釋。公山羊偶像大概是指類似羊人,經常在野外或無人居住之地出沒的鬼魔。舊約只提及過它們幾次,並且現有的古代近東史料也沒有對應的案例。


    回覆刪除

發佈留言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