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356。學習《歷代誌上》24-26的具体筆記 2025·12·1·(#1984/656)
今天接續昨日所學習的神的話語:【 首先註意這三節經文之間的「矛盾」:「24以上利未子孫作族長的,照著男丁的數目,從二十歲以外,都辦耶和華殿的事務」「「3利未人從三十歲以外的都被數點,他們男丁的數目共有三萬八千」。這個矛盾部分在28-32中已經解釋了:更年輕一萬。些的利未人的工作主要是「服事亞倫的子孫」(לְיַד,作亞倫的子孫的手),相當於「牧師助理」或「實習牧師」。 25到了五十歲要停工退任,不再辦事,26只要在會幕裡,和他們的弟兄一同伺候,謹守所吩咐的,不再辦事了。至於所吩咐利未人的,你要這樣向他們行」。還可以聯想到少年人提摩太的侍奉(另參《歷代誌下》31:16-18)。其次注意28-32是一個交叉結構,首尾呼應的概念是「辦耶和華殿的事」;中間具體將這些「事」分解為:服事、潔淨、管理、讚美、獻祭、看守、遵守等。正是藉著聖殿和聖殿侍奉,神與以色列同在。何為男人或以色列的男人?一言以蔽之:「辦耶和華殿的事」(4,24,28,32)。】
1亞倫子孫的班次記在下面,亞倫的兒子是拿答,亞比戶,以利亞撒,以他瑪。
2拿答,亞比戶死在他們父親之先,沒有留下兒子。故此,以利亞撒,以他瑪供祭司的職分。
感謝神的話語。《歷代誌上》23-26都可以歸入到「利未人」這個單元之下,其中第23章的主題是數點呼召利未人;24章的主題是作祭司的利未人;25章的主題是唱詩的利未人,26章的主題是利未人中的壯士(גִבּוֹרֵי חַיִל,בְּנֵי־חַיִל,אִישׁ־חַיִל,參見《創世記》6:4,10:8-9;《出埃及記》14:4等),相關內容前面已经学习過,因此這個單元只学习《歷代誌上》24:1-2,或以之為學習經文。但這並不意味著這個單元不重要;正相反,聖殿中的利未人是歷代歷史的高峰和總結——利未人才是神的兒子,神藉著他們建造聖殿而治理世界和天下萬國。 「22你要對法老說,耶和華這樣說,以色列是我的兒子,我的長子。23我對你說過,容我的兒子去,好事奉我。你還是不肯容他去。看耶和華,我要殺你的長子」(《出埃及記》4:22-23);「11耶和华曉諭摩西說,12我从以色列人中拣选了利未人,代替以色列人一切头生的。利未人要归我。13因为凡头生的是我的。我在埃及地击杀一切头生的那日就把以色列中一切头生的,连人带牲畜都分别为圣归我。他们定要属我。我是耶和华」。《(民数记》3:11-13;另参《民数记》3:41;3:45,8:16,8:18)。这也是关于利未人的真理:「19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20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21但受造之物仍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入神兒女自由的榮耀」(《羅馬書》8:19-21)。
第二十四章要義
回覆刪除大衛對祭司的事奉,作了全面的調整,不再是由少數幾個人承當。他乃是將所有亞倫後裔有資格擔任祭司職務的人,照律法的規定,叫他們先接受嚴謹的祭司教育,要他們學習摩西五經,尤其有關祭司與利未人的律法、例律、典章、與規條,要熟記在心;各種祭祀禮儀與技術,更要經過嚴格訓練與實習。只有能通過嚴厲精細檢定考試,又通過實習階段嚴格考核的人,才能取得正式擔任祭司的職分。
對於取得正式祭司職分的人,將他們編成二十四班,排定次序輪流服事,使他們都能有正常的休息,不致勞逸不均。過程如下:
1、將亞倫的後裔,先按照族譜和人數分班,並找出帶班的二十四位族長;(1-4)
2、在王與以色列首領、二位祭司長面前,公正掣籤,書記當場作成記錄;(5-6)
3、祭司分為二十四班,以後按著排定的班次,一班一班的在殿中服事。(7-19)
4、利未其餘的子孫,也按照族譜,分為許多班次,找出各班次的族長,在王與二祭司長、祭司、利未人族長面前掣籤,書記記錄下來,按班次在聖所,配合亞倫的子孫,一同事奉,並且規定各族的長者與兄弟沒有分別。(20-31)
這一段所記載的,是有關前面第二十三章所列二萬四千人的服事安排。
大衛對聖殿中的聖樂人員的事奉安排
大衛很重視會幕與聖殿中聖樂人員的事奉,這是在摩西與士師時代所沒有的,乃是大衛在神面前根據新的環境,與事奉上的需要加進去的,顯然他是得著了神的指引。
大衛從年少時,就從唱詩讚美中,經歷神的同在。向神彈琴唱詩乃是他與神的交通、禱告,這也包括他在神面前的認罪悔改、祈求、讚美、稱頌、謝恩…。他各種心靈狀況,都可以藉詩歌進入與神的交通。他因此而成為「以色列的美歌者」。他在逃亡時,他教導跟隨他的唱詩,發現也能改變他們的心情和氣質狀態,因此他領會到詩歌有很強的教化功能。在《申命記》中,他發現神就曾要摩西臨終前寫一首歌,教以色列人唱,使他們不忘耶和華神拯救與率領他們的歷史。所以大衛作以色列王之後,他就把樂隊和唱詩班帶進了聖會的事奉。他認為唱詩歌對以色列子民有教化訓誨的作用,能提升以色列子民對神的交通與體認。
回覆刪除24章 1節:「亞倫子孫的班次記在下面:亞倫的兒子是拿答、亞比戶、以利亞撒、以他瑪。」
本章1~19節為亞倫後裔(大衛時代以後)祭司體系和班次的記載。20~31節繼續二十三6~23講利未支派其餘的人掣簽分派職務的事。祭司的班次:這里加插了亞倫後裔的名字,表明聖殿的事奉是以祭司為主(23:28, 32),而祭司的二十四班次亦與利未人的編制平行。 有關 祭司的班次: 前章介紹了全體利未子孫的家譜,本章則記錄了祭司及説明他們的利未人班次。據推測,在確立中央聖所之前,以色列百姓一直在就近的聖所(主要利用丘壇)禮拜和獻祭,祭司則分佈全國,引領以色列百姓敬拜神。如今,所有獻祭都集中在耶路撒冷聖殿,各個聖所的祭司為了執行職份就都聚集在耶路撒冷。雖然,此問題不易解決,但在神的旨意中以色列確立了24班次制度,如此一來,就能事先阻止所有紛爭和爭執,每一個人忠於自己的職分。
本章第2小節:「拿答、亞比戶死在他們父親之先,沒有留下兒子;故此,以利亞撒、以他瑪供祭司的職分。」
回覆刪除「 拿答、亞比戶」: (《利未記》10:1~7)本書作者提起拿答與亞比戶之死,是為了教導向神獻祭的人應當絕對順服神所啟示的話語和方法。指出在耶和華面前犯罪會導致怎樣的結果。今天,有許多人對神抱有錯誤的認識。有些人視神為毫無原則地赦免任何罪惡的優柔寡斷之神。事實上愛雖然代表著神的屬性,然而嚴厲而果斷的審判必然會臨到在無視神律法的人。神是慈愛的神也是公義的神。
「拿答、亞比戶在西奈的曠野向耶和華獻凡火的時候,就死在耶和華面前了」(《民數記》三4;《利未記》十1~2),這裡舊事重提(2節),再次提醒參與事奉的人:事奉一定要嚴格遵守神的定規,不可輕忽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