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337。學習《歷代誌上》21:1-14的具体筆記 2025·11·12·(#1965/637)
今天接續昨日所學習的神的話語:【12或三年的飢荒。或敗在你敵人面前,被敵人的刀追殺三個月。或在你國中有耶和華的刀,就是三日的瘟疫,耶和華的使者在以色列的四境施行毀滅。現在你要想一想,我好回那差我來的。13大衛對迦得說,我甚為難。我願落在耶和華的手裡,因為他有豐盛的憐憫。我不願落在人的手上。 14於是,耶和華降瘟疫與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就死了七萬。 神給大衛三個選項:本章「10你去告訴大衛說,耶和華如此說,我有三樣災,隨你選擇一樣,我好降與你」。原文沒有“三樣災”,只說“三”。 「11於是,迦得來見大衛,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可以隨意選擇,12或三年的飢荒。或敗在你敵人面前,被敵人的刀追殺(נָשַׂג,overtak e,《創世記》31:25等)三個月。或在你国中有耶和华的刀,就是三日的瘟疫,耶和华的使者在以色列的四境施行毁灭。现在你要想一想,我好回覆那差我来的”。简单说就是饥荒、仇敵和瘟疫。可以將這三樣交叉結構,最終大衛選擇的是第三項。這是大衛如此選擇的理由:「13大衛對迦得說,我甚為難。我願落在耶和華的手裡,因為他有豐盛的憐憫。我不願落在人的手裡」。這是大衛極為深刻的看見:人或仇敵比瘟疫更可怕,更沒有公義和憐憫。人比神“壞”,這是真的。而仇敵還會藉著勝利誇耀自己,羞辱大衛和以色列,甚至褻瀆神。】
敵人:צַר,narrow, tight;straits,distress;adversary, foe, enemy, oppressor; hard pebble, flint(《創世記》14:20等)。有可能這個複數的仇敵與上文的激動大衛數點民數的「撒但」有關。另外注意「敵人的刀」與「耶和華的刀」的對比;大衛只能「兩刀相權取其輕」。當然大衛的選擇也顯示了他對以色列的愛,注意這三個時間概念是如何在時間跨度上遞減的:三年、三月和三日。在這個意義上,大衛選擇的是對以色列傷害最小的刑罰。對比飢荒和仇敵,瘟疫(דֶּבֶר,pestilence, plague;murrain, cattle disease, cattle-plague,《出埃及記》5:3等)至少還有醫治可能。值得強調的是,大衛面對這樣痛苦的抉擇,使 用了一個非常特別的表達方式:我甚為難:צַר־לִי מְאֹד,I am in a great strait。這裡的צַר就是上文的「仇敵」。大衛的意思是我現在的痛苦抉擇,如同陷入了仇敵的網羅之中。
大衛為什麼沒有為以色列求完全的赦免呢?他不能強求,不能改變神的旨意;或者他知道以色列必須為自己的罪付出代價。至少在先見和大衛「討價還價」的過程中,以色列仍然無人悔改。換言之,截至目前,除了大衛認罪之外,以色列並沒有認罪。這是以色列的一個傳統:「14他們卻不聽從,竟硬著頸項,效法他們列祖,不信服耶和華他們的神,15厭棄他的律例和他與他們列祖所立的約,並勸戒他們的話,隨從虛無的神,自己成為虛妄,效法周圍的外邦人,耶和華命令他們是不可離棄的一切。自己鑄了兩個牛犢的像,立了亞舍拉,敬拜天上的萬象,事奉巴力,17又使他們的兒女經火,用占卜,行法術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惹動他的怒氣”(《列王紀下》17:14-17);「不認識驢子,卻不認識我的靈槽。沒有時間了。本章 「14於是,耶和華降瘟疫與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就死了七萬」。上文數點民數157萬人,這是其中的零頭;這7萬人應該是積極參與「被數」的以色列人。
翻譯「死了」的動詞是נָפַל,to fall, lie, be cast down, fail;這個動詞最初出現在《創世記》2:21,「耶和華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另參《創世記》15:12等)。中譯“死了”,KJV直譯fell——後者更可取,因為fell只是強調倒下了,雖然不排除死亡的可能(《創世記》25:18等);但也包含這只是“病倒”的可能。這是主的話:「9若不是萬軍之耶和華給我們稍留餘種,我們早已像所多瑪,蛾摩拉的樣子了……13你們不要再獻虛浮的供物。香品是我所憎惡的。月朔,和安息日,並宣召的大會,也是我所憎惡的。作罪孽,又嚴肅地守。為麻煩。我擔當,便不耐煩。15你們舉手禱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們多多地祈禱,我也不聽。你們的手都滿了殺人的血。16你們要洗濯,自潔。從我眼前除掉你們的惡行。要止住作惡,17學習行善。尋求公平,解救受欺壓的,給孤兒伸冤,為寡婦辨屈……27錫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贖、其中歸正的人、必因公義得蒙救贖。」(《以赛亚書》1:9-27)。
21章12節:「或三年的饑荒;或敗在你敵人面前,被敵人的刀追殺三個月;或在你國中有耶和華的刀,就是三日的瘟疫,耶和華的使者在以色列的四境施行毀滅。’現在你要想一想,我好回復那差我來的。”」
回覆刪除「三年」:七十士譯本作「三年」,《撒母耳記下》 24:13「 於是迦得來見大衛、對他說、你願意國中有七年的饑荒呢.是在你敵人面前逃跑、被追趕三個月呢.是在你國中有三日的瘟疫呢.現在你要揣摩思想、我好回覆那差我來的。」 的馬索拉經文作「七年」,該處七十士譯本也作「三年」。
《申命記》 28:15~23 「15你若不聽從耶和華你 神的話、不謹守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這以下的咒詛都必追隨你、臨到你身上。16 你在城裏必受咒詛、在田間也必受咒詛……22 耶和華要用癆病、熱病、火症、瘧疾、刀劍、旱風、〔或作乾旱〕霉爛攻擊你.這都要追趕你直到你滅亡。23 你頭上的天、要變為銅、腳下的地、要變為鐵。」記載,當以色列人背約時,神的懲罰也包括「饑荒」、「戰敗」和「瘟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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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本章第13小段:「大衛對迦得說:“我甚為難,我願落在耶和華的手裡,因為他有豐盛的憐憫;我不願落在人的手裡。”」
大衛堅信神的無限仁愛與慈悲。因此,在三種刑罰中,他選擇了可以瘟疫之刑。他之所以作出此番選擇是因為:①希望惟有獨一的全能之神耶和華來治理他,而不願由人來責罰自己。他深知神的手慈悲於人的手,並且知道當由神來解決自己的罪孽時,會結出更加令人滿意而蒙福的果子;②希望問題能在短時日內得到解決。他希望迅速清除這令人羞愧的事,在與神的嶄新關係中推動國事。
章第14小節:「於是耶和華降瘟疫與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就死了七萬。」
回覆刪除罪的後果往往也影響其它人。有的聖經學者認為瘟疫所殺死的人可能和大衛的兒子押沙龍(撒下17章)及匪徒示巴的叛亂(《撒母耳記下》二十章)有關,在此受到刑罰。 這是一場非常大的瘟疫,不到一天,「以色列人就死了七萬」(14節),減少了5%的人口。大衛越想數算自己的實力(2節),神就越發減少百姓的數目;我們的肉體越是容易在什麼地方出頭,神就越會允許一根刺加在什麼地方,免得我們「過於自高」(《哥林多後書》十二7)。瘟疫可能從北方開始,到了便雅憫支派和猶大支派之間的耶路撒冷結束(《撒母耳記下》二十四15~16)。因此,瘟疫影響的範圍可能在北方的支派,神是公義的,祂絕不會濫殺無辜,因瘟疫而死的人很可能都屬於押沙龍叛亂之後、繼續參加示巴叛亂的北方支派(《撒母耳記下》二十1~2)。
一人犯罪,竟有七萬人被殺,為甚麼會這樣嚴重?大衛犯罪為甚麼叫七萬人遭殃?首先,在《撒母耳記下》二十四章對同一件事的記載中提到,耶和華神是要藉這件事審判以色列人(參《撒母耳記下》二十四1)。另一方面,聖經強調神的子民是一個整體,領袖犯罪是會禍及所有神的子民的,在《撒母耳記下》21章1節提到神因為掃羅殺死基遍人而降三年饑荒一事,所以祭司犯罪等同全會眾犯罪,官長犯罪也比一般老百姓犯罪更為嚴重(參利4章對贖罪祭的處理)。今日教會的領袖們要小心啊!神的子民作為一個整體,彼此也會互相影響,正如保羅指出的“一點面酵能使全團發起來”(參《哥林多前書》五6)。神使我們互相憑倚,在一起工作,不管我們覺得那是否公平,我們的行為總是常常影響別人。我們不能完全明白神施行這樣嚴厲的處罰的用意,我們也不知道當時的先知、各支派的首領以及王的謀士身在何處,有否追隨大衛的罪惡,贊同他行事。但是我們確實知道,單單信靠軍事力量,這種心態就是拜偶像。容許任何事取代神的地位皆是犯罪,都會造成災難性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