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131。學習《历代志上》6:1—15的具体筆記 2025·4·20·(#1759/431)
今天接续昨日所学习的神的话语:“……41我是耶和华。你要拣选利未人归我,代替以色列人所有头生的,也取利未人的牲畜代替以色列所有头生的牲畜”(《民数记》3:11-41)。
引论:祭司与祭牲,大火与小鱼
在十二支派中,利未支派地位特殊。神说:“13你也要使利未人站在亚伦和他儿子面前,将他们当作摇祭奉给耶和华。14这样,你从以色列人中将利未人分别出来,利未人便要归我”(《民数记》8:13-14)。利未支派可以在某种意义上定义为祭司支派。我写到祭司特别痛苦。祭司的工作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屠杀祭牲或动物,并将动物之血涂抹圣所为以色列人赎罪。这个问题越来越像噩梦一样重压在我的心上:为什么人类犯罪,神吩咐祭司去杀害动物作为献祭,而且还称为馨香的献祭。这一事实一直构成了对上帝公义和良善形象的致命挑战。
人类—自私伪善、邪恶狠毒,东西方并无区别。“我们知道我们是属神的,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约翰一书》们5:19)。但是就在我们的世界越来越黑暗的时候,神在《圣经》里每每以全新的视野,将我们带回《创世记》第一章第二章神所喜悦的世界(神看着是好的)。这世界不仅仅有我们,男人和女人,西方人和东方人;这世界不仅仅属于我们的,还属于或首先属于:它们;而神之所以创造我们,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它们;神之所以创造她,原来首先是为了它(帮助亚当照顾动物)。生活在别处,在它处。这种安慰和温暖如同大地回春。人在人身上是完全找不到希望的,我们只能藉着邻舍的生命,就是一直被人忽视和杀害的其他生命身上,更具象地看见人的罪、救赎和希望。截至目前,可以看见的祭司-祭牲制度的理由如下:
第一、事实与赎罪。罪的本质是得罪神,工价就是死。死是对生命的伤害,而所有生命神看着是好的——神要藉着祭牲的死和血将罪或人的罪显明出来。
第二、无辜与审判。人的血都是脏的,唯有洁净的动物(祭牲)的血,才能成为神悦纳的献祭。祭牲完全无辜,完全无罪;这使审判完全公义。
第三、替代与见证。祭牲的血是预表基督的血《希伯来书》和义人的血《启示录》,只有在基督的献祭和义人的活祭中,我们才能真正理解祭牲对神对人的意义。那些轻忽祭牲之血和基督之血的罪人,如果仍然不悔改行义,基督复临必让之以血还血。
回复删除本栏作者所述:“利未支派可以在某种意义上定义为祭司支派”我将引用(《以赛亚书》66:21)21“ 耶和華說、我也必從他們中間取人為祭司、為利未人”。(《耶利米书》33:17-18)“17 因為耶和華如此說、大衛必永不斷人坐在以色列家的寶座上.18 祭司利未人在我面前也不斷人獻燔祭、燒素祭、時常辦理獻祭的事”。
由上数段经文以经解经详述于此。
回复删除本栏作者所述:“第二、无辜与审判。人的血都是脏的,唯有洁净的动物(祭牲)的血,才能成为神悦纳的献祭”。我也再引用《创世记》6:3“ 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裏面、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创世記》8:20-21)20 挪亞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拿各類潔淨的牲畜、飛鳥、獻在壇上為燔祭。21 耶和華聞那馨香之氣、就心裏說、我不再因人的緣故咒詛地、(人從小時心裏懷着惡念)也不再按着我纔行的、滅各種的活物了”。
由上列经文以经解经详述于此。
本栏作者所述:“第一、事实与赎罪。罪的本质是得罪神,工价就是死”。我尝试引用《约翰一书》3:4“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罗马书》6: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 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哥林多前书》15:56 “死的毒鉤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
回复删除由上数段经文以经解经详述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