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521。學習《歷代誌下》14:1-16:14的具體筆記 2026·5·15·(#2149/821)

今天接續昨日所學習的神的話語:【 在交叉结构中,上文的“可憎之物”有进一步的解释或补充。“16亚撒王贬了他祖母玛迦太后的位,因她造了可憎的偶像亚舍拉。亚撒砍下她的偶像,捣得粉碎,烧在汲沦溪边”。这位玛迦太后我们已经认识了:《历代志下》11:20-22,“20后来又娶押沙龙的女儿玛迦,从她生了亚比雅,亚太,细撒,示罗密。21罗波安娶十八个妻,立六十个妾,生二十八个儿子,六十个女儿。他却爱押沙龙的女儿玛迦,比爱别的妻妾更甚。22罗波安立玛迦的儿子亚比雅作太子,在他弟兄中为首,因为想要立他接续作王”。偶像亚舍拉就是14:3中的“木偶”,这里是单数:לַאֲשֵׁרָה מִפְלָצֶת,an idol in a grove。מִפְלֶצֶת:horrid thing, horrible thing。玛迦的木偶是恐怖的。这场改革仍然有局限:“17只是丘坛还没有从以色列中废去,然而亚撒的心一生诚实”。可能指亚撒力有不逮,改革没有办法影响到夺回的北国以色列地区;或者丘坛一再被以色列人重建。但耶路撒冷圣殿的重建,使亚撒王国因此大有平安(18-19)。】

四、亚兰与先知(16:1-10)

1、亚兰的试探(16:1-6)

1亚撒三十六年,以色列王巴沙上来攻击犹大,修筑拉玛,不许人从犹大王亚撒那里出入。2于是亚撒从耶和华殿和王宫的府库里拿出金银来,送与住大马色的亚兰王便哈达,说,3你父曾与我父立约,我与你也要立约。现在我将金银送给你,求你废掉你与以色列王巴沙所立的约,使他离开我。4便哈达听从亚撒王的话,派军长去攻击以色列的城邑。他们就攻破以云,但,亚伯玛音,和拿弗他利一切的积货城。5巴沙听见就停工,不修筑拉玛了。6于是亚撒王率领犹大众人,将巴沙修筑拉玛所用的石头,木头都运去,用以修筑迦巴和米斯巴。

亚撒胜过了古实人,但却在以色列王和亚兰王的联合试探下失败了。首先看时间。“亚撒三十六年”。参考《列王纪上》16:8-10,巴沙在这个时间上来攻击犹大不太可能,因为他已死多年。但是参考上文:“10亚撒十五年三月,他们都聚集在耶路撒冷……19从这时直到亚撒三十五年,都没有争战的事”。所以其他解释如“南国犹大第三十六年即亚撒第十六年”云云也有难处。这个难题迄今并没有完美的答案。其次,这段经文至少谈到了7处地名,需要在地图上一一找出来:拉玛(《约书亚记》18:25,耶路撒冷北6公里)、大马色、以云、但、亚伯玛音、迦巴和米斯巴(基本在拉玛以北、直到加利利海之北毗邻亚兰)。基督徒需要治理这地,因为“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第三、三国演义。这里社涉及个君王之间的互动。巴沙的意思是邪恶(בַּעְשָׁא,wicked)。便哈达的意思是哈达之子(בֶּן־הֲדַד,son of [the false god] Hadad;son of mighty)。亚撒的策略是“联吴抗曹”,藉着撒币离间以色列与亚兰的盟约。神说不要与外邦人立约,便哈达果然见钱眼开,向以色列背信弃义,反目为仇。它也会这样对待亚撒。


留言

  1. 本章第1小段:「亞撒三十六年,以色列王巴沙上來攻擊猶大,修築拉瑪,不許人從猶大王亞撒那裡出入。」

    此處所記年代與《列王紀上》有出入,看十四1注。修築拉瑪的事看《列王紀上》十五17注。
    「亞撒三十六年」:根據王上16:8,巴沙早在亞撒二十六年的時候去世(《列王紀上》16:8)。學者認為這「三十六年」是指南國以來的年數,換句話說應是亞撒十六年。
    「巴沙」:參《列王紀上》15:33~16:7。
    「上來」:以色列人習慣稱往耶路撒冷的方向為「上去」,並非由地理形勢的角度來看,因耶路撒冷是至高者的所在地。
    「拉瑪」:耶路撒冷北面的週邊城鎮。南國向來沒有在北面設立防線(參11:5, 12注)。
    「 不許人從……出入」: 巴沙在拉瑪修城邑的目的是為了:①在國境的重要地段修建堅固的城邑,以便攻打猶大;②防止北以色列人追求宗教自由而南遷猶大。

    回覆刪除
  2. 本章第2小節:「於是亞撒從耶和華殿和王宮的府庫裡拿出金銀來,送與住大馬色的亞蘭王便哈達,說:」

    「便·哈達」(2節)這個名字的意思是「哈達神的兒子」,指便·哈達一世。許多亞蘭王都叫便·哈達,亞哈時代有便·哈達二世(《列王紀上》20:1),約阿施時代有便·哈達三世(《列王紀下》13:24)。
    「從耶和華殿....拿出金銀」:等於是廢棄了之前對神的奉獻,有解除與神的 盟約,去建立與「哈達之子」的盟約之意。
    「便哈達」:字義是「哈達(一個神明的名字)的兒子」,此人應該是「便 哈達一世」。





    回覆刪除
  3. 16章3節:「“你父曾與我父立約,我與你也要立約。現在我將金銀送給你,求你廢掉你與以色列王巴沙所立的約,使他離開我。” 」
     [將金銀送給你]: 當時,便哈達與巴沙之間早有合約在先。因此為了收買便哈達廢棄與巴沙的條約,加入自己的同盟,亞撒顯然需要很多財物去賄賂。 
    本章節《聖經》中沒有提及大衛王朝之前與亞蘭王立的約,有的只是攻擊、統治 的記載。因此此處亞撒的「曾與我父立約」,目前不知道所指為何。

    回覆刪除

發佈留言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