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203。學習《历代志上》9:1—3的具体筆記 2025·7·1·(#1831/503)

今天接续昨日所学习的神的话语:【仅就这节经文而言,我们看见回归运动的几个基本特征。第一、必有先行者(רִאשׁוֹן):“先从巴比伦回来”。迈出第一步的人就是被圣灵感动的勇士。离开传统或既定的习惯的生活方式,踏上充满未知和凶险的重建道路,这需要勇气,更基于信仰。可以类比前两次希伯来人进入迦南:亚伯拉罕与摩西-约书亚带领的以色列人。第二、返回原来的领地或继续从前治理这地的责任:“住在自己地业城邑中”。 בַּאֲחֻזָּתָם בְּעָרֵיהֶם:n their possessions in their cities。第三、这场运动有领袖、有牧者:“有以色列人,祭司,利未人,尼提宁的首领”。但是祭司和利未人当然是宗教领袖——以色列的回归首先是重建圣殿或教会。另外注意这个句子的内部逻辑关系:יִשְׂרָאֵל הַכֹּהֲנִים הַלְוִיִּם וְהַנְּתִינִים,the Israelites, the priests, Levites, and the Nethinims。不是很确定这四个概念到底是什么关系:或者以色列人是总概念,下面包括三类人;或者这四个概念是并列的。同样有分歧的是,这里的以色列人是总体上指以色列人,还是专指北国以色列人——如果是后者,这一事实同样令人感慨。先犯罪,先悔改,知耻而后勇。第四、特别需要注意回归中的尼提宁人,他们到底是谁?】

נָתִין:Nethinims,temple slaves assigned to the Levites and priests for service in the sanctuary。这个专有名词在历代志出现这1次;其他17次均出现在《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之中。相关概念נָתַן参见《民数记》8:19“我從以色列人中、將利未人當作賞賜給亞倫和他的兒子、在會幕中辦以色列人的事、又為以色列人贖罪、免得他們挨近聖所有災殃臨到他們中間”。按这种解释,尼提宁人应该是在殿中服侍祭司的利未人。但根据《以斯拉记》8:20,尼提宁人又是服事利未人的人:“从前大卫和众首领派尼提宁服事利未人,现在从这尼提宁中也带了二百二十人来,都是按名指定的”。另参《尼希米记》11:20-21,“20其余的以色列人,祭司,利未人都住在犹大的一切城邑,各在自己的地业中。21尼提宁却住在俄斐勒(עֹפֶל,a ridge of hills in Jerusalem, fortified for defense of the city;《尼希米记》3:26-27)。西哈和基斯帕管理他们”。按此理解,有人认为尼提宁就是在耶和华殿中“劈柴挑水”的基遍人。

如果是后者,确实也令人动容。也许基遍人在巴比伦已经恢复了自由,甚至在帝国有着不错的新生活。这场回归对他们而言更成了信仰的见证,也算是没有徒受恩典。关于尼提宁的见证还可以参见《尼希米记》10:28-30,“28其余的民,祭司,利未人,守门的,歌唱的,尼提宁,和一切离绝邻邦居民归服神律法的,并他们的妻子,儿女,凡有知识能明白的。29都随从他们贵胄的弟兄,发咒起誓,必遵行神藉他仆人摩西所传的律法,谨守遵行耶和华我们主的一切诫命,典章,律例。30并不将我们的女儿嫁给这地的居民,也不为我们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不过也有第三种观点,认为尼提宁人是米甸战争中被掳后服役在会幕中的米甸人(或者尼提宁人同时包括这些米甸战俘):“从以色列人的一半之中,就是从人口,牛,驴,羊群,各样牲畜中,每五十取一,交给看守耶和华帐幕的利未人”(《民数记》31:30)。

关于尼提宁人回归人数,可分两批。第一批回归在《以斯拉记》2:58,“尼提宁,和所罗门仆人的后裔,共三百九十二名”;第二批参见《以斯拉记》8:20,“从前大卫和众首领派尼提宁服事利未人,现在从这尼提宁中也带了二百二十人来,都是按名指定的”。值得一提的是,在塔木德时代(主后2世纪),尼提宁的地位与私生子相等,他们的后代,无论男女,都被禁止与以色列人通婚(Yeb. ii. 4, viii. 3);尼提宁只允许与改宗者、自由民、私生子和弃儿结婚(Ḳid. viii. 3)。他们的地位非常低,排在私生子之后。因此有人认为尼提宁是庙妓的后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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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栏作者所述:『相关概念נָתַן参见《民数记》8:19“我從以色列人中、將利未人當作賞賜給亞倫和他的兒子、在會幕中辦以色列人的事、又為以色列人贖罪、免得他們挨近聖所有災殃臨到他們中間”。』另可参阅(《民数记》3:9,8:16)。“3∶9 你要將利未人給亞倫和他的兒子、因為他們是從以色列人中選出來給他的。8∶16 因為他們是從以色列人中全然給我的、我揀選他們歸我、是代替以色列人中一切頭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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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本栏所述:『按这种解释,尼提宁人应该是在殿中服侍祭司的利未人』可参阅(《以斯拉记》2:43,58,70;8:17)“2∶43 尼提寧、〔就是殿役〕西哈的子孫、哈蘇巴的子孫、答巴俄的子孫、58 尼提寧和所羅門僕人的後裔、共三百九十二名。70 於是祭司利未人、民中的一些人、歌唱的、守門的、尼提寧、並以色列眾人、各住在自己的城裏。8:17 我打發他們往迦西斐雅地方去、見那裏的首領易多、又告訴他們當向易多和他的弟兄尼提寧說甚麼話、叫他們為我們 神的殿帶使用的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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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本栏作者所述:『西哈和基斯帕管理他们”。按此理解,有人认为尼提宁就是在耶和华殿中“劈柴挑水”的基遍人』。可参阅(《约书亚记》9:21,23,27;)。“21首領又對會眾說、要容他們活着.於是他們為全會眾作了劈柴挑水的人、正如首領對他們所說的話。23現在你們是被咒詛的.你們中間的人、必斷不了作奴僕、為我 神的殿、作劈柴挑水的人。27當日約書亞使他們在耶和華所要選擇的地方、為會眾、和耶和華的壇、作劈柴挑水的人、直到今日”。《申命记》29∶10 “今日你們的首領、族長、〔原文作支派〕長老、官長、以色列的男丁、你們的妻子、兒女、和營中寄居的、以及為你們劈柴挑水的人、都站在耶和華你們的 神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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