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309。學習《歷代誌上》18:1-17的具体筆記 2025·10·15·(#1937/609)


今天接續昨日所學習的神的話語:【《撒母耳記下》8:1-2,「1此後,大衛攻打非利士人,把他們治服,從他們手下奪取了京城的權柄(原文作母城的嚼環)。2又攻打摩押人,使他們躺在地上,用繩量一量,量二繩的殺了,量一繩的存留。摩押人就歸服大衛,給他進貢。」另外注意這兩個動詞:治服,כָּנַע,to be humble, be humbled, be subdued, be brought down, be low, be under, be brought into subjection。《申命記》9:1-3,「1以色列阿,你當聽。你今日要過約旦河,進去趕出比你強大的國民,得著廣大堅固,高得頂天的城邑。2那民是亞衲族的人、又大又高、是你所知道的、也曾聽見有人指着他們說、誰能在亞衲族人面前站立得住呢。3你今日當知道、耶和華你的 神在你前面過去、如同烈火、要滅絕他們、將他們制伏在你面前、這樣你就要照耶和華所說的趕出他們、使他們速速滅亡。」《士師記》3:28-30,「28對他們說、你們隨我來、因為耶和華已經把你們的仇敵摩押人交在你們手中。於是他們跟着他下去、把守約但河的渡口、不容摩押一人過去。29那時擊殺了摩押人約有一萬、都是強壯的勇士、沒有一人逃脫。30這樣、摩押就被以色列人制伏了。國中太平八十年。」歸服,原文為大衛的奴僕(עֶבֶד)。如《詩篇》110:1,「(大衛的詩。)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
2 、攻打列王(3-4) 
3瑣巴王哈大利謝(撒母耳下八章三節作哈大底謝)往伯拉河去,要堅定自己的國權,大衛就攻打他,直到哈馬,
4奪了他的戰車一千,馬兵七千,步兵二萬,將拉戰車的馬砍斷蹄筋,但留下一百輛車的馬。
上文是攻擊列國,現在轉向攻擊列王或世界的王。瑣巴(צוֹבָא,station;located northeast of Damascus;應該是亞蘭人,《撒母耳記下》10:6等)王哈大利謝(הֲדַדְעֶזֶר,Hadad is ֲדַדְעֶזֶר,Hadad is helhelp)不過是世界眾王的“嘴替”。而且注意,這次是大衛主動攻擊,不是被動防衛(另參《撒母耳記下》8:3-4)。原因是:「瑣巴王哈大利謝(往伯拉河去,要堅定自己的國權」。以色列不能容許仇敵強大之後反過來吞噬自己。第4節的核心概念是「馬」(《出埃及記》15:1,21;《約書亞記》11:4-11;《耶利米書》51:21;《啟示錄》9:15-21,另:1911-21)。另參《申命記》17:16,「只是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為要加添他的馬匹,因耶和華曾吩咐你們說,不可再回那條路去」;《詩篇》20:7-8,「7有人靠車,有人靠馬。但我們要提到耶和華我們神的名。8他們都屈身仆倒、我們卻起來、立得正直。 」。不過這句話還可以進一步分析:「將拉戰車的馬砍斷蹄筋,但留下一百輛車的馬」。一方面,參與作惡的「馬」得到了刑罰,另一方面,仍有一些「馬」蒙了憐憫。有一匹走路一瘸一拐的馬叫雅各伯。關於伯拉大河,參見《創世記》15:18「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啟示錄》9:14,“吩咐那吹號的第六位天使,說,把那捆綁在伯拉大河的四個使者釋放了”;《啟示録》16:12「第六位天使把碗倒在伯拉大河上、河水就乾了、要給那從日出之地所來的眾王預備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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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8章3節:「瑣巴王哈大利謝(撒母耳記下8章3節作“哈大底謝”)往幼發拉底河去,要堅定自己的國權,大衛就攻打他,直到哈馬,」
    “瑣巴”。位於大馬色東北面的地帶。 「瑣巴」(3節)是位於北方大馬士革和哈馬之間一個亞蘭王國。此時瑣巴王哈大底謝正準備向美索不達米亞擴張勢力,結果被大衛擊敗。大衛的國權延伸到幼發拉底河,應驗了神對亞伯拉罕(《創世記》十五18)和摩西(《出埃及記》二十三31)的應許。「哈大利謝」:字義是「哈大是有相助的」,「哈大」是亞蘭人的神。「往幼發拉底河去」:可能是「哈大底謝」或「大衛」往幼發拉底河去。不 過根據當時代亞述的文獻,應該是哈大底謝積極向亞述擴張領土,也就是「往幼發 拉底河去」的是「哈大底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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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本章第4小段:「奪了他的戰車一千,馬兵七千,步兵二萬,將拉戰車的馬砍斷蹄筋,但留下一百輛車的馬。」
    “砍斷蹄筋”。使馬殘廢。參看《撒母耳記下》八章4節的腳註。 砍斷蹄筋: 此行為出自在爭戰中首先要依靠神而不是兵力或武器的信心(約書亞記》11:6)。正因大衛作戰時有對神的信心,所以,無論大衛走到哪裡神都助他獲得勝利。瑣巴王有強大的「馬兵」(4節),以色列人只有步兵。馬車雖然不適合在山地作戰,但很適合在平原地區作戰。只要百姓永遠跟隨神、順服神的權柄,就不必倚靠「馬兵」或任何先進武器,因為神自己會為祂的百姓爭戰。所以大衛效法約書亞(《約書亞記》十一9),遵守「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的命令(《申命記》十七16),「將拉戰車的馬砍斷蹄筋」(4節),免得百姓把信心放在眼見的馬匹車輛上。有利的環境、條件雖然好,但也很容易使屬靈的生命停滯不前、甚至後退,因為人的眼目很容易從神的身上轉移到人以為可靠的事物上,結果迷失了方向。大衛主動除去了這個試探,讓百姓學習單單仰望神:「有人靠車,有人靠馬,但我們要提到耶和華我們神的名」(《詩篇》二十7)。「戰車一千,馬兵七千」: 《歷代誌上》 18:4 、七十士譯本、死海古卷都作「戰車 一千、馬兵七千」。但《 撒母耳記下》 8:4 作「馬兵一千七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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