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221。學習《历代志上》11:10-25的具体筆記 2025·7·19·(#1849/521)
今天接续昨日所学习的神的话语:【 又见《撒母耳记下》21:15-17,“15非利士人与以色列人打仗。大卫带领仆人下去,与非利士人接战,大卫就疲乏了。16伟人的一个儿子以实比诺要杀大卫。他的铜枪重三百舍客勒,又佩着新刀。17但洗鲁雅的儿子亚比筛帮助大卫,攻打非利士人,将他杀死。当日,跟随大卫的人向大卫起誓说,以后你不可再与我们一同出战,恐怕熄灭以色列的灯”。《历代志上》18:12-14,“12洗鲁雅的儿子亚比筛在盐谷击杀了以东一万八千人。13大卫在以东地设立防营,以东人就都归服他。大卫无论往哪里去,耶和华都使他得胜。14大卫作以色列众人的王,又向众民秉公行义”。《历代志上》19:10-15,“10约押看见敌人在他前后摆阵,就从以色列军中挑选精兵,使他们对着亚兰人摆阵。11其余的兵交与他兄弟亚比筛,对着亚扪人摆阵。12约押对亚比筛说,亚兰人若强过我,你就来帮助我。亚扪人若强过你,我就去帮助你。13我们都当刚强,为本国的民和神的城邑作大丈夫,愿耶和华凭他的意旨而行。14于是约押和跟随他的人前进攻打亚兰人。亚兰人在约押面前逃跑。15亚扪人见亚兰人逃跑,他们也在约押的兄弟亚比筛面前逃跑进城。约押就回耶路撒冷去了”。】
三、大卫护卫长(22-25)
22有甲薛勇士耶何耶大的儿子比拿雅行过大能的事,他杀了摩押人亚利伊勒的两个儿子,又在下雪的时候下坑里去杀了一个狮子,23又杀了一个埃及人。埃及人身高五肘,手里拿着枪,枪杆粗如织布的机轴。比拿雅只拿着棍子下去,从埃及人手里夺过枪来,用那枪将他刺死。
24这是耶何耶大的儿子比拿雅所行的事,就在三个勇士里得了名。25他比那三十个勇士都尊贵,只是不及前三个勇士。大卫立他作护卫长。
大卫勇士不仅与非利士人争战,也同时反击摩押人、埃及人并杀了一个狮子。这是“耶何耶大(יְהוֹיָדָע,Jehovah knows)的儿子比拿雅(בְּנָיָה,Jehovah has built)所行的事”,或“甲薛勇士耶何耶大的儿子比拿雅行过大能的事”。这是三件事。第一、“他杀了摩押人亚利伊勒(אֲרִיאֵל,lion-like?)的两个儿子”。这是KJV的翻译:he slew two lionlike men of Moab。第二、“又在下雪的时候下坑里去杀了一个狮子(אֲרִי)”。这件事原因未明。也许那头狮子害人(《希伯来书》11:33),也许仅仅是为了逞能。第三、“又杀了一个埃及人。埃及人身高五肘,手里拿着枪,枪杆粗如织布的机轴。比拿雅只拿着棍子(שֵׁבֶט,《创世记》49:10等)下去,从埃及人手里夺过枪来,用那枪将他刺死”。这件事记载最为详细。另外祭司耶何耶大的儿子比拿雅的事迹参见《列王纪上》1-2章,他拥戴所罗门作王,杀了亚多尼雅和约押(及示每),又被所罗门立为元帅。而“大卫立他作护卫长(עַל־מִשְׁמַעְתּוֹ,over his guard)”。
这是对比拿雅的评价:“就在三个勇士里得了名。他比那三十个勇士都尊贵,只是不及前三个勇士”。这句话形成明显的交叉结构。一方面,“他比那三十个勇士都尊贵”;另一方面,他“就在三个勇士里得了名……只是不及前三个勇士”。最后这句话也是对亚比筛的评价。那么问题又回来了,为什么战功赫赫、骁勇善战如亚比筛和比拿雅者,在那三位勇士面前仍然仰之弥高呢?一方面,亚比筛(和比拿雅?)显然有很多严重的道德缺陷。另一方面,在那位三勇士的壮举中,也许两个概念是特别被强调的,第一是城门,第二是城门那里的井水。这是大卫诗篇中的相关信息:首先是《诗篇》24:7-10,“众城门哪,你们要抬起头来。永久的门户,你们要被举起。那荣耀的王将要进来。8荣耀的王是谁呢?就是有力有能的耶和华,在战场上有能的耶和华。9众城门哪,你们要抬起头来。永久的门户,你们要把头抬起。那荣耀的王将要进来。10荣耀的王是谁呢?万军之耶和华,他是荣耀的王。”
其次阅读《诗篇》110,“1(大卫的诗。)耶和华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2耶和华必使你从锡安伸出能力的杖来。你要在你仇敌中掌权。3当你掌权的日子(或作行军的日子),你的民要以圣洁的妆饰为衣(或作以圣洁为妆饰),甘心牺牲自己。你的民多如清晨的甘露(或作你少年时光耀如清晨的甘露)。4耶和华起了誓,决不后悔,说,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5在你右边的主,当他发怒的日子,必打伤列王。6他要在列邦中刑罚恶人,尸首就遍满各处。他要在许多国中打破仇敌的头。7他要喝路旁的河水,因此必抬起头来”。那三位勇士的的壮举不仅是杀敌,也是在死境中向伯利恒所代表的外邦世界或世上众王宣示主权(主的权柄)。另参《哥林多前书》15:24-26,“24再后末期到了,那时,基督既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都毁灭了,就把国交与父神。25因为基督必要作王,等神把一切仇敌,都放在他的脚下。26尽末了所毁灭的仇敌,就是死”。
这是主的话语:“34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35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翰福音》13:34-35);“12你们要彼此相爱,像我爱你们一样,这就是我的命令。13人为朋友舍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14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约翰福音》15:12-14);“13弟兄们,世人若恨你们,不要以为希奇。14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没有爱心的,仍住在死中。15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你们晓得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16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约翰一书》3: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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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删除本章第23節:「又杀了一个埃及人,埃及人身高五肘,手里拿着枪,枪杆粗如织布的机轴,比拿雅只拿着棍子下去,从埃及人手里夺过枪来,用那枪将他刺死。」 那埃及人高约七英尺半(2.3米);他的枪重约十七磅(7.7千克)。「身高五肘 ...... 机轴」:作者对此埃及人的形容与歌利亚的形像相似(参阅《撒母耳记上》17:7)。 比拿雅杀死魁伟埃及人的事件令我们想起大卫杀死歌利亚的事件。这表明无论在何时,信靠耶稣的圣徒皆可战胜撒但。「五肘」:约2.22公尺。
回复删除本章第25節:「他比那三十个勇士都尊贵,只是不及前三个勇士。大卫立他作护卫长。」「护卫长」:「保镖」。「三十个勇士」应该是一支精锐特选部队,因此人数会随着成员战死、离开 和加入等因素增加,因此《 撒母耳记下》 23:39 说总共37人。另《撒母耳记下》 23:24~39 的名单也与此处 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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