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195。学习《希伯来书》(复讀)3∶1—19具体筆記 2024·8·27·
今天接续昨日所学习的神的话语……
三、耶稣与摩西(14-19)
14我们若将起初确实的信心,坚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分了。
15经上说,你们今日若听他的话,就不可硬着心,像惹他发怒的日子一样。16那时听见他话惹他发怒的是谁呢?岂不是跟着摩西从埃及出来的众人吗?17神四十年之久,又厌烦谁呢?岂不是那些犯罪尸首倒在旷野的人吗?18又向谁起誓,不容他们进入他的安息呢?岂不是向那些不信从的人吗?
19这样看来,他们不能进入安息,是因为不信的缘故了。
这段经文几乎与6-12完全平行:“6但基督为儿子,治理神的家。我们若将可夸的盼望和胆量,坚持到底,便是他的家了。7圣灵有话说,你们今日若听他的话,8就不可硬着心,像在旷野惹他发怒,试探他的时候一样。9在那里,你们的祖宗试我探我,并且观看我的作为,有四十年之久。10所以我厌烦那世代的人,说,他们心里常常迷糊,竟不晓得我的作为。11我就在怒中起誓说,他们断不可进入我的安息。12弟兄们,你们要谨慎,免得你们中间,或有人存着不信的恶心,把永生神离弃了”。两处经文诸多概念是完全重复的,因此基本上没有释经上的难题。其中“不信”这个概念,在两处经文中共出现了3次——旷野以色列人的根本问题是不信神。其中 的用法参见《约翰福音》3:3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但两者的侧重点不同。注意16-18中三个反问句形成的排比关系:神发怒、厌烦和起誓的对象是谁。“他们是谁”,而“你们是谁”,或我们是谁?基本答案或应用就是:当今这个时代的主流基督教,实际上就是“那些犯罪尸首倒在旷野的人”
尸首这个概念在新约中只出现这一次,但这是旧约中的平行信息:
《利未记》26:27-30,“27你们因这一切的事若不听从我,却行事与我反对……30我又要毁坏你们的丘坛,砍下你们的日像,把你们的尸首扔在你们偶像的身上,我的心也必厌恶你们”;《民数记》14: 26-35,“26耶和华对摩西,亚伦说……29你们的尸首必倒在这旷野,并且你们中间凡被数点,从二十岁以外,向我发怨言的。30必不得进我起誓应许叫你们住的那地。惟有耶孚尼的儿子迦勒和嫩的儿子约书亚才能进去……32至于你们,你们的尸首必倒在这旷野。33你们的儿女必在旷野飘流四十年,担当你们淫行的罪,直到你们的尸首在旷野消灭”;《撒母耳记上》17:45,“45大卫对非利士人说,你来攻击我,是靠着刀枪和铜戟。我来攻击你,是靠着万军之耶和华的名,就是你所怒骂带领以色列军队的神。46今日耶和华必将你交在我手里。我必杀你,斩你的头,又将非利士军兵的尸首给空中的飞鸟,地上的野兽吃,使普天下的人都知道以色列中有神。47又使这众人知道耶和华使人得胜,不是用刀用枪,因为争战的胜败全在乎耶和华。他必将你们交在我们手里”;《以赛亚书》66:22-24,“22耶和华说,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样在我面前长存,你们的后裔和你们的名字,也必照样长存。23每逢月朔,安息日,凡有血气的必来在我面前下拜。这是耶和华说的。24他们必出去观看那些违背我人的尸首。因为他们的虫是不死的,他们的火是不灭的。凡有血气的,都必憎恶他们”。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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